相信广大读者一定都阅读过鲁迅先生的诸多作品,倘若要挑出其中最好的一篇,恐怕许多人都会非常难以抉择。的确,鲁迅先生生前的许多作品皆为上乘之作,不仅是其文笔犀利,更重要的是许多作品都蕴含着无穷无尽的深意,引人深思。

而在鲁迅的学生曾问过鲁迅最钟爱自己的哪一篇作品?答案便是被录入中学语文课本上、世人熟知的《孔乙己》。《孔乙己》这篇文章许多人都学习过,文章语言简洁且篇幅较小,但其中却深藏着许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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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鲁迅把故事背景设定在一个普通的小酒馆中,充满了市井气,因此在这里也是人生百态的见证地。酒馆里的人物也都是有分阶级的,孔乙己明显就是其中最低等的人物,鲁迅用小环境引出大背景,用小酒馆里发生的事情去烘托出整个社会的大环境——人心冷漠,可悲可叹。

再者,这篇文章中选用的人物叙述角度也值得关注。叙述角度是作者在动笔前必须认真考虑的,类似孔乙己这样的故事一般都是由故事本人或身边比较有存在感的人物来叙述的,但鲁迅却一反常规,选用了酒店的“小伙计”——“我”来叙事。

在整篇文章中孔乙己的故事,都是通过描写“我”这个毫不起眼的小伙计听到酒馆掌柜和顾客的聊天内容所呈现出来的:掌柜在听孔乙己的故事时一直在追问“后来怎么样”、“后来呢”、“打折了怎么样呢?”全程没有任何同情,就像在听一个非常逗趣的故事,而顾客也是全程轻描淡写,一副与己无关的模样,甚至是为了显示出自己的高明而批判被害者糊涂。

这种叙事方式,极有力地写出了这些看客的冷漠心理,烘托出当时整个社会的氛围——把他人的不幸当是笑料和谈资,没有任何同情。小伙计同时叙述了孔乙己的滑稽和悲哀、掌柜和顾客的麻木不仁和残酷,让这两者形成了一个极明显的对比和反差,极具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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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文章最妙的地方之一就是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的描写,这一块描写让读者们都不得不赞叹鲁迅先生的文字功底——何家,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在描写某个大户人家,但实际上细细品读才发现,这是在泛指大家。

而且孔乙己偷的并非财物而是书,书不能吃也不能换钱,他偷来显然是为了读,此举可看出,知识才是孔乙己最看重的,因此孔乙己虽在酒馆里被人看不起,但实际上他也十分看不起酒馆里那些毫无知识的平庸人。

鲁迅先生其实更偏爱“从容美学”,他认为用淡然的口吻去描述一件事比直接痛斥来得更有力,因此《孔乙己》就成了他最喜爱的一篇作品——因为这篇文章自始至终都只是在从容地“讲故事”,用极其从容的口吻讲述了孔乙己悲惨的一生,全文没有正义凛然的批判,但是读起来却更让人觉得心酸不已,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的高明所在吧。

参考文献:

《孔乙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