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到了年底是可以进行利润分红的,那么这往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个人所得税不仅仅是包括工作,其他的收入可能也需要算到个人所得税里面。分红也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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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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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奥律师事务所信欣欣律师解答:

股东分红个税计算为:分红额*20%。企业发放分红时需代扣个税,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四川中奥律师事务所信欣欣律师解析:

股东分红的程序:

1、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3、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