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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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时值后唐,兵祸延绵,老百姓的日子真心不好过。

但说这日,程公逸刚走到府衙门口,便听几声悲戚呜咽撞入了耳鼓。

循声望去,是个中年男囚。

骨瘦如柴,脸庞黢黑,满眼惊恐与畏惧。且被捆绑手脚,塞进了放置于公堂一角的木笼里。

木笼促狭,伸不开腿直不起腰,只能蜷缩成团,弓成了虾米状。

见他面相憨厚,不似奸邪之徒,又哭得实在可怜,程公逸便走上前询问,为何会被收捕拘押?

男囚顿如抓住了救命稻草,若非囚笼太小,定会给程公逸跪下,咚咚咚,先磕上三个响头再说。

“大人,草民知错。求大人发发善心,救救我啊。”

“那你先说说,所犯何罪?”

“草民糊涂啊,就偷了一只萝卜!”

绝非闲扯,也千万别小看这只萝卜。很快,它就将酿成一桩惊世重案——

02

在继续说案之前,有必要介绍下程公逸。

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仙苏东坡的亲戚,外曾祖父。

对这个外曾祖父,苏东坡颇为敬慕,曾在《书外曾祖程公逸事》中如是记载:

公讳仁霸,眉山人,以仁厚信于乡里。蜀平,中朝士大夫惮远宦,官缺,选士人有行义者摄。公摄录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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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公逸,字仁霸,眉山郡人,生性仁厚重诚信,于家乡很有声望。

及至蜀地叛乱平复,朝廷准备派员前往管理。士大夫们一听,纷纷往后躲。

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穷地儿,谁爱去谁去。

程公逸去了。任职录事参军(官名,晋置,亦称录事参军事),掌总录众曹文簿,辨察善恶。所以,男囚偷萝卜这事,亦在他的过问范围之内。

细加盘问,男囚惊悸不安,哽咽着道出了被抓的来龙去脉:

因家中粒米无存,已数日揭不开锅,孩子饿得哇哇哭,又染病上身。

实在无路可走,他想起有户人家种了萝卜,便带上挖刀,想偷几棵回来给孩子充饥果腹。

躲躲闪闪进了地,蹲身正要挖,主家发觉,快步奔来。

时逢乱世,萝卜就是命根子。主家自然是日夜盯看,严防人偷。

男囚拔腿要逃,却被主家抓住,撕撕扯扯要报官。旧时百姓最怕惹官司进衙门,争执中伤到了对方。

“你伤他重不重?”程公逸问。

“就割破一点皮,渗了血,可官爷还是把草民抓来要治罪。大人,草民说的句句是实啊。”

一口一个草民,男囚顷刻泣不成声。

03

明摆着,这只是一桩普普通通的民间纠纷,将男囚训斥几句,释放了事。但让程公逸始料不及的是,等太守升堂,案件变性质了——

由偷变抢,且是持刀行凶抢劫大案!

搜罗了证据并呈上案卷的,是当地县尉。

县尉之职,始设秦汉,为太守佐官,主管分判诸司、禁奸止暴等事宜。

“他就偷拔了一只萝卜而已。”程公逸道。

“错。无人曰偷,人在曰抢。”县尉打断程公逸,正色反驳道,“光天化日,持刀行抢,杀伤人命,实属无法无天。”

“就破了一点皮,没那么严重吧?”

“当然严重。”狱掾(音yuàn)也走了来,“对这等姦暴恶徒,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狱掾,官名,职掌刑狱,为从七品下。别看官衔不高,却能要人生死。

见县尉、狱掾皆发了话,程公逸不由心头一“咯噔”,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他们想要男囚的命。

那只是一介草民,没钱没人没啥依附。一棵草而已,割就割了,不足为惜。

可是,他们为何要草菅人命?不等程公逸琢磨出名堂,就见太守高举急落,重重拍下了惊堂木:

“堂下恶徒,行抢伤人,你可知罪?!”

04

知罪,那好,抢劫伤害当判死刑;不知罪,刁滑狡辩,罪加一等,死得更惨。

总之,结果就一个字:死。而招惹来这场夺命大祸的,只是一棵萝卜。

一颗人头,与一棵萝卜画了等号,这不荒唐么?程公逸“仁厚有行义”,自然要为盗萝卜的男囚仗义执言,主持公道。而见其与县尉、狱掾当堂争得不可开交,太守喝道:

“先将人犯押入死牢,择日再审!”

在走出府衙回家途中,隐约听到路人交头接耳,嘀嘀咕咕,程公逸这才恍然大悟:

乱世之秋,盗匪横行。县尉主掌捕盗禁暴,却不敢去碰硬茬。而另一方面,想保住位子,须有政绩充门面。

怎么办?

好办。绕开硬茬,专捏软柿子,抓倒霉鬼。狱掾则收受贿赂,与县尉勾连串通,欲置男囚于死地。

程公逸听得愤懑填胸,遂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救男囚脱离死劫。

然而,事态急转直下——

就在他到处搜取证据之际,太守竟以乱世当用重典之名,以持刀抢劫之罪,从快判处盗萝卜者死刑,即刻押赴街市口。

闻听此讯,程公逸甚惊,急急赶去拦阻。

但,晚了。他不仅没能救下盗萝卜者,还连带自己也栽了大跟头——

包庇劫匪,袒护暴.民,中伤同僚,免职都是轻的,乖乖回家等处罚结果吧。

05

这桩盗萝卜公案,最终以一死一解之而了结归档。

没有反转,亦无悬念,更无“刀下留人”的精彩,是不是觉得有点意外?但,这就是事实。见《永乐大典》(残卷之一万三百一十):

眉山尉有得盗芦服(菔)根者,所持刀误中主人。尉幸赏以劫闻,狱掾受赇(音qiú,以财物枉法相谢也),掠成之。太守将虑囚,囚坐庑下泣涕,衣尽湿。公适过之,知其冤,咋谓盗曰:汝冤盍自言,吾为汝直之。盗果称冤,移狱,竟杀盗,公坐诛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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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南宋张世南所著《游宦纪闻》中也收录了此案。大概出于安慰世人之目的,补叙曰:

(程公逸)罢归不及月,尉掾皆暴卒。

就在程公逸遭罢免不久,县尉与狱掾双双暴卒,全挂,勉强给了“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这句偈子一个注解。

也许考虑到该下场来得太突兀,不够服众,张世南又录入一神异之事:

后三十余年,公尽见盗拜庭下曰:尉掾未服,待公而决,前此地府欲召公暂对,我叩头争之曰,不可以我故死公,是以至今。公寿尽今日,我为公荷担而往,暂对即生人天,子孙寿禄,朱紫盈门矣。公具语家人,沐浴就寝而卒。

翻译过来,竟让这桩沉重公案多了一丝逗逼喜感——

06

一转眼,三十年过去。

一日,苏东坡的外曾祖父程公逸,突然看到盗萝卜者跪倒身前,说直到现在还跟县尉、狱掾打官司呢。

因阴曹地府亦无法裁断(还有他们断不了案?),早便想来找他前去对证。但他始终拦着,不能因为官司,而让恩公去死。

如今,恩公大限将近,他便来带他去地府,帮忙辩诬伸冤,干死那俩腌臜货。恩公家也将子孙寿禄,光耀门庭。

走吧,上路。

程公逸将此事说与家人后,遂沐浴而寝,卒。去地府打官司去了。

至此,老臣不禁要问:

这场从人间打到阴曹地府,且已扯皮30余年的官司,他能赢么?

真真的是鬼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