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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教师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我们不能不注意这样一个现状:一些教师恪守规范,身陷规范的沼泽而不能自拔,教育的创新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发展的道路更是举步维艰;一些教师力主创新,满怀革故鼎新的壮志豪情,将教育规范抛至九霄云外,却在不经意中迷失了价值取向,发展的梦想成了“断线的风筝”。

可见,在“创新”遭遇“规范”时,教师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尴尬的境地。许多教师头顶规范,面对创新,只能无可奈何地慨叹:发展,想说爱你不容易!那么,作为教师的我们,在追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怎样协调“规范”与“创新”这一对矛盾运动体的关系呢?

我认为: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把“规范”和“创新”有机统一起来审视。规范,是一种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它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创新;而创新则是一种心态,一种工作作风,一种人格特征。从某种角度上讲,创新就是为了建立更为科学、更为有效的规范。无论是“规范”,还是“创新”,都有一个共同的终极目标,即指向于促进教师更大、更快、更好的发展。“基于规范而创新”,是教师寻求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应然选择。

(一)创新以规范为基础。

众所周知:创新是教师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教师发展的必由之路。任何形式的固步自封、循规蹈矩、墨守陈规,都将阻碍教师发展的进程,使其陷入缓慢、滞后,甚至停滞不前的困境。

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跃进”,它必须有一个基础积累的阶段,即逐步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掌握系统的教育教学常规,形成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以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展开。在这个过程中,规范为创新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和支撑力量。创新也不是空泛地异想天开,盲目地标新立异,它必须植根于规范,任何试图凌驾和超脱于规范之上的创新,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教师的发展,它必须建立在一定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因为师德修养决定着教师一生的方向和价值选择。“风正一帆悬”,身为教师,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那么他的任何创新都是没有意义的,至于发展也必将偏离或背离道德、法律的轨道。这种发展必然是短视的、畸形的,决不是我们理想视野中的、真正意义上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