谚称‘蓟镇城墙’、‘宜府教场’、‘大同婆娘’为三绝,据说明朝时地方妓女首推大同的“婆娘”,其次是扬州的“瘦马”。而据《香雪海:综合性周报》第一卷十一期(1949)的一篇文章介绍,民国期间大同头等妓院一宿仅需角半。本期,就让我们通过此文,来感受当时大同底层妇女的艰难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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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内容)

相传山西大同之妇女,生理上有重门叠户之異,近今已有人闢其妄。大同旧时又有晾脚会,今亦可复见。但妇女缠足之风,至今尚未尽绝。大同妓女向亦盛传于北方,今则已苦难不堪堕入胭粉地狱中矣。

(▲大同六月六赛脚会)

山西向有藏鏹之风,将银浇成如小邱,埋诸卧坑下,名曰“没奈何”,晋人今尤用银,交易往往以银计算,而所谓大同头等妓院妓女之代价,每宿一宵,仅为一角五分而已。问他们为什么如此贱值?则曰:“不如是,惟有冻餒已死而已!”

(▲大同久盛楼)

慌乱之时,妇女之卖淫者本视平时为众,饥寒驱人,宁愿廉耻。今则并卖淫之业,亦颓败不堪,岂仅大同妓女为然哉!(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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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期歌妓)

【来源:说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