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专业水平,只要打官司,就要找有背景有关系的律师?

几乎所有的刑事律师都遇到这个问题。

我国是人情社会,“关系”的确可能客观存在于各行各业。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点。

就刑事案件而言,客观上确实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即通过使用人际关系,让刑事案件的结果朝着家属们希望的方向改变(司法部门人员受贿渎职的而见报的消息并不少见。)。于是就有了许多人“相信关系,但不相信法律”的这种本末倒置的观念。我们不否认这种客观现象,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是:

首先,无论关系和背景有多硬,能影响法官改变的也仅是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事项(比如可以在2-3年有期徒刑范围内处刑的,靠“关系”确实可能判处最低刑期)而且,律师的法律辩护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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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随着国家法治理念和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诉讼案件的插手介入的情况将越来越少。此外,国家有关部门长期发布法规,明确禁止检察和司法部门的人员干预诉讼案件。任何干预或干涉案件的人都将被记录下来并终生追责。因此,甘冒毁掉职业前途的风险而插手干预案件审理的情形,应该不会太多。

第三,在现实生活中,律师依靠勤勉,尽职和专业能力过硬能够高水平的辩护,取得的辩护效果更好甚至可以无罪,这样的刑事案件在生活中比比皆是。这足以驳斥“相信关系,而不信法律”的错误观念。

因此,家属与其相信“关系”,不如相信法律,相信律师。

决定一个刑事案件判决结果的因素,有案件事实、委托律师时间、办案人员水准、律师水准以及刑事司法政策等5种,其中律师水准是决定案件判决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想依靠一个有背景的律师,还不如相信一个专业水平够硬的律师更稳妥。

法律不过柴米油盐,我是王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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