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南京条约》签订之后,清政府腐朽无能的表现顿时表现得淋漓尽致,官员们一边加紧搜刮百姓,一边继续贪污腐败。最终,洪秀全于1853年在广西金田发动的“太平天国”起义迅速席卷了大半个中国,持续十余年的“太平天国运动”沉重打击了清政府的统治,创造了中国农民起义的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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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太平天国运动也有它的时代局限性,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避讳”一说了。早在金田起义后,洪秀全所颁布的《天条书》就提出明确的规定:“不好妄题皇上帝之名。”随后这种避讳迅速扩大到了太平天国的初始“五王”的姓名之中。定都天京之后,洪秀全找来族弟洪仁玕,让他编写一本《钦定避讳字样》,洪仁玕虽然并不赞叹避讳,但是最终还是按照天王的意思编出了这样一本书出来,可惜该书在天京陷落之后毁于战火,至今只留下部分影印本。

那么太平天国的避讳有哪些不合常理的地方呢?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字:“王”。刚开始,太平天国只有初始五王,因此对于封王的要求还不算严苛;但是到了后来,太平天国封王的标准越来越低,导致短短5年间天京城内出现了2700个王爷,但是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太平天国之中却没有一个姓王的百姓,因为《钦定避讳字样》规定:“不得单称王姓。”有人就会问了,原本姓王的百姓咋办呢?为了避讳,王姓家族只能全部改姓为“汪”或者“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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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姓氏上遭殃的不仅仅是王姓百姓,就连姓“魏”的百姓也遭了殃,如果那个时候魏姓百姓碰到太平天国的官员们前来查户口,他们都会老老实实地将“魏”写成左“委”右“人”,要不然,堂堂太平天国怎么会出现“鬼”?

在众多避讳字眼之中,“王”和“魏”还不是对普通百姓影响最大的字,因为姓氏不让用,换一个就是了。而下面这个字被《钦定避讳字样》严格规定不让用,却大大苦了老百姓和太平天国的下层官员们。没错,它就是中国古代五行之一的“火”字。据《钦定避讳字样》记载,如果一旦查出文章之中出现“火”,轻则廷杖,重则砍头。

这可就要了命了,“火”字不能用,那用什么字?大家灵机一动,要不就用“炎”字吧!于是当时干王洪仁玕自己的诗集之中就出现了将“火轮船”写成了“炎轮船”。看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出离愤怒了,不让用“王”、“魏”也就算了,“火”又招谁惹谁了,为啥洪秀全就是不让用?

这就要从洪秀全早年开始撰写《太平天日》的经历说起了。作为洪秀全瞎掰的太平天国历史书籍,里面有一段故事令人感到啼笑皆非:原来当时“上帝”指点洪秀全的时候,曾经认为洪秀全原先的名字“洪火秀”犯了忌讳,于是将其改为“洪秀全”,试想连天王名字都不敢用的“火”字,普通平民百姓又怎有机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