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事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法论。方法的好坏,其结果也截然不同,有的人能做到感天动地,有的人能做到天人共怒。

纵观古今中外,牛人大咖,他们能够创出一番功业,在他们身上,有两个字最为重要:明、强。

这两个字是有顺序的,“明”在前,“强”在后。

做人做事,首先你得把事情想明白,在做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刁难,咬紧牙关,打脱牙和血吞,必能柳暗花明。

如果事先根本没有想明白,在执行过程中,被别人用各种事实和理论打败,你再坚持和对自己狠,最后只会变成笑话。

我以前参加过一些项目的竞标,如果标的不小,就会有很多供应商趋之若鹜,供应商鱼龙混杂,各种路子都有。所以,在确定是否参加竞标前,都会开会讨论。

讨论的要素,包含此次竞争对手有哪些、客户的评标人可能会是哪些、根据他们以前的产品属性,这次会偏向于什么类型等等。一般情况,如果这些问题没有搞清楚,参与竞标都会是死。

记得有一次,有个标的,从前期了解到,客户中的主评标人,被其中一个对手给搞定了。但团队迫于老板压力,执意参加竞标。花了一周的时间,制作竞标材料。在议标现场,明显感觉到,客户对于其中一个供应商的偏袒,团队在现场提出异议,评标中断1小时。但,最后项目还是落到那个供应商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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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对整个过程的推演不够明了,导致现场你的态度再强硬,也没有意义。最后,还导致团队被客户方,从供应商名单中清除了出去。

还有一次,客户内定了一个供应商,虽然我们的产品属性和团队经验,是最为适合这个项目,但是,客户依旧选择了内定的那家。我们想尽办法,最终也未能从三轮的招标中突围。

大约一个月后,我突然接到客户电话,电话里的语气无比客气,一改之前的傲慢和无礼。仔细一听,才知道,内定的供应商把项目给搞砸了,做出的产品完全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并且离工期的截止日期越来越近了,他作为主要负责人,要和他们毁约,邀请我们接手干。

我想,可能是前期他们吃喝玩乐等成本太高,导致留给产品的费用太低了。

如果答应和他们合作,项目的周期,就是原周期的一半。我没有立即答应他们,仔细盘算了一下团队手中现有项目,以及客户项目的复杂程度。最后,得出结论是,项目可以做,但是成本要增加很多。

于是给客户报了一个,比客户目前执行价格高得多的价格,客户非常惊愕,非常生气,你们这不是打劫吗!

我没有和他争论,只是把我们团队情况,以及他们项目执行周期,所要产生的额外成本,给他理了理。最后他答应了,我们完美收官。

在不明的情况下逞强,就是瞎胡闹;在明了的情况下,你保持原则,死扛硬顶,是可以成事的。

做事如此,做人何尝不是。

比如谈恋爱,在不清楚女孩家庭、学识、修养、爱慕者等情况下,只是因为一见倾心,就一厢情愿地倔强追随。最后,难免落个风雨中零落的结局。

在不仔细了解,父母的真正需求的情况下,倔强地把父母从乡下接到大城市,过着你所谓的好生活。而他们真心希望,在农村老家种种庄稼,与邻居唠唠嗑、走走亲戚。最后,难免会让父母愁容满面。

做个明白人,无论做人做事,全在“明”“强”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