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未央之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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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本经没钱不好念,有钱更难念。

父母子女都觉得委屈,是父母做事不公?还是子女贪婪无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位读者,你们给评评理,通过这个真实的故事,我们都试图做一个清官,帮他们断断家务事,同时,通过思考,我们也会收获人生的道理,受益匪浅。

分享人:曾玉贤 女 78岁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没有这笔天降巨款,也许就没有这始料未及的家庭风波,我们老两口虽然一生清贫,也会善始善终吧,钱是好东西,但利用不好,我们都被它掌控于无形,疏离了亲情,父母子女情,手足亲情就这么不堪一击。

我和老伴78岁高龄,我们有两子两女,一个女儿幼年突生疾病,无钱医治走了。一个儿子在他十岁的时候,忙于生计,一眼没照顾到溺亡。

两个子女的离世,要了我和老伴半条命,锥心之痛啊,我哭得撕心裂肺,直到干嚎流不出一滴眼泪。

生下一儿一女,我们一辈子勤恳节俭,养儿育女,心肝宝贝似的疼,生怕再有什么闪失。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竭尽自己所能让子女吃饱穿暖,真的是只希望他们安然无恙,平安长大,再无所求。

我们把对失去的两个孩子的愧疚和爱,都转移到这一儿一女身上,他们读书,工作,娶媳妇,出嫁,迎接隔代的到来,他们每走一步,我和老伴都呕心沥血,全力以赴,操心劳神,多苦多累我们都心甘情愿。

我们七十多岁的时候,子女都年过半百了,平心而论,子女对我们都过得去,虽然不住在一起,但是隔三差五会过来看看,缺吃少喝就给送过来,家家都有自己的日子要过,我们老两口身体能自理的情况下,也不愿意给孩子们添乱,大体说,我们很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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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和谐的生活被打破了,是因为我们这一片拆迁,我们选的是货币安置,当拿到240万巨款的时候,真是有点手足无措,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一大笔钱,想都不敢想。

我们老两口年事已高,这个年纪,生命无常,朝不保夕。

老伴的意思是直接给子女把钱分了,我们也不操心了;我的意思是,把零头分给子女,我们留个大头养老,我们将来不能相互照顾的时候,可以用这笔钱雇保姆或者去敬老院,这样,我们老有所养,也不会打乱子女的生活,再说了,仓里有粮心不慌,手里有钱底气大,不怕子女不孝顺,百年那一天立个遗嘱,给他们兄妹一分,两全其美。

老伴急了:“你个老婆子,你这做法就像我们是孤寡老人一样,我们有儿有女雇什么保姆,去什么养老院?子女们现在娶儿媳妇嫁闺女的,正是用钱的时候,就直接分给他们解个燃眉之急,和自己的儿女还防备?你的顾虑太多了。”

被老伴怼了一顿,我也犯迷糊了。

老伴是个慈父,为人也正直善良,但就是有个毛病,封建思想太严重。

虽然从小到大,在生活中,对待儿子女儿他没什么偏心,但是大事大非上,他就不含糊了。

他始终认为子孙才是自己的一脉传承,女儿身上虽然流着我们的血,但是出嫁后,始终是别人家的人。

所以,在财产分配上,他主张240万,分给女儿40万,这笔钱能帮衬她给外孙完婚,也算去了她的心病,我们做父母的也算表达了心意;分给儿子200万,这笔钱代代传承,造福子孙,就是所谓的“肉烂在锅里”“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就是老头子的观念和论调。

虽然我没他思想陈旧,但也没主张子女平等,可是我认为这个分配比例悬殊太大了,势必会引起不满和矛盾。

老头子说话更硬气:“传男不传女这是古训,我们还给女儿留一份已经做的不错了,她怎么可能不平衡?就这么定了。”

老伴倔劲上来了,一言九鼎,不容反驳,那就随他吧。

没想到当把钱分给他们后,子女都不满意,得多得少都不知足。真是出乎我们的意料。

儿子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没资格回娘家分一杯羹,这钱都应该是他的,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论调都一样。

女儿认为,子女享有等同的义务,当然也享有平等的权利,凭什么大哥二百万,她却四十万,厚此薄彼,不是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吗?她在乎的不是钱,而是父母的偏心伤了她,她对父母的孝心不比大哥少,为什么被父母如此对待?

女儿说的于情于理都没错,她的主张就是上升到法律这个高度,也是有理有据的,老头子听了也是哑口无言。

就这样,钱散出去了,却落得两边都没落好,怨气很重。

老伴被儿子女儿一闹腾,一股火上来,血压飙升,脑梗住院,命保住了,卧床不起了。

老伴始终想不开,他觉得这样的安排,每个子女都会心满意足,欣然接受,没想到平时和和气气的亲情,为了这笔钱同室操戈,唇枪舌剑,各不相让。他作为父亲的威严也被子女踩在脚下,对他怒目横眉,愤愤不平。

老伴住院,子女谁都没来,就我孤零零陪着他,无尽的心寒和落寞;出院也没人帮着办手续,回到家里,曾经隔三差五的热闹不复存在,只有我们老两口四目相望,黯然落泪。

我们低估了人性的贪婪,高估了子女的孝心,终归是错了……

写在最后:

有人说父母子女有别,做事不公;有人说儿子贪得无厌,得寸进尺:有人说女儿得陇望蜀,唯利是图。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我觉得三方都错了,这场家庭纷争在所难免。

首先是父母:父母是这场亲情分裂的罪魁祸首,这么说并不夸张。

从古至今,男尊女卑,虽然社会进步了,女人地位提高了,但是对女性的尊重大多数停留在口头上,骨子里的子女有别根深蒂固。

我认为,老两口的钱,在自己百年之前必须攥在自己手里,那是老本,老本是晚年的尊严和底气。就像女主人说的,“仓里有粮心不慌”。

不应该全部分给子女,即使分的话,也要子女平等,这样即使儿子有意见,起码女儿心理平衡了,如果注定有一方不满意的话,好过两个都心怀不满,也不会落得个凄凉的结局。

其次是儿子:纯粹的法盲,法律上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必须和你一起尽赡养义务,却没资格享受权利,真是大言不惭。

手足情深,即使妹妹不争不抢,哥哥都应主动纠正父亲的错误决定,怎么能够聚敛无厌,欲壑难填呢?

最后是妹妹:我不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妹妹应该知足常乐,为了家庭和睦隐忍不公。

因为,如果是我,或者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心有不甘,怨声载道。

但是,父母的分配不公,不是她在父亲生病,不去探望和照顾的理由,不管父母怎么糊涂,对自己的生养之恩不能忘,自己的赡养义务不能丢。

如果亲情沾满了金钱的味道,就真的变味了。

希望天下父母别糊涂,为人子女懂感恩。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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