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19时30分许,家住北山宾馆附近的张先生来到正大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到凌河区重庆路与明德街交叉口附近的店铺里购买货物,仅一刻钟时间,自己停放在店铺门口的电动车“凭空消失”了。正大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对中心现场的群众走访、调取店铺监控录像,电动车被一名白衣男子“路过”时骑走了。正大派出所民警通过询问,原来报案人离开后电动车未上锁,且钥匙仍插在钥匙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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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兵分四路,一组以案发现场为中心,查看沿街商铺门口监控录像;二组跨过监控空档,查看更远处监控视频,寻找作案嫌疑人;三组走访周边群众,获取嫌疑人进出中心现场的路线;四组沿街巡逻,寻找体貌特征与现场视频中嫌疑人相似的,进行摸底排查。

随着侦查工作的开展,案件线索获取越来越多,嫌疑人逃跑路线已经清晰明了,但该嫌疑人将电动车骑到市外农村地区,再无可跟踪的路线,案件办理又陷入僵局,工作开展已经过了一天,嫌疑人身份仍未确定。

次日,正大派出所又接到电动车被盗窃警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线索排查,盗窃此电动车的嫌疑人与此前8月5日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体貌特征极其相似,民警将该两起案件并案侦查,通过两起案件的线索串并,嫌疑人体貌特征、逃跑路线进一步确定,后将线索汇总起来进行分析研判,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确定嫌疑人为阎某,男性,外地人,有多次盗窃前科,并找到了嫌疑人暂时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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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排查,该嫌疑人目前在一旅馆居住,且自认为未被公安机关关注,仍在外寻找作案目标,民警遂决定到其所暂住的旅馆附近蹲守,民警到达后,对该旅馆周围环境,进出入口做了全面排查,防止在抓捕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晚21时,嫌疑人返回,民警遂跟其进入旅馆,在房间内将嫌疑人阎某抓获归案。

嫌疑人到案后拒绝配合,拒不承认其盗窃电动车行为,民警通过审讯举证,规劝教育,阎某认识到自己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终于承认其盗窃电动车是因为自己的工作太累,想通过盗窃电动车“轻松赚钱“。经审讯,嫌疑人阎某对其分别盗窃两辆电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且主动交代一起在其他地区的盗窃行为,民警通过联系当地机关,成功串并该嫌疑人所实施的其他案件,阎某依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凌河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