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如今不知道有什么妖风吹的把杜月笙称为杜先生,上网一看,各种吹捧文章比比皆是,都在赞叹杜月笙。一个满手血腥的黑帮头目,这样吹真的好吗?建国前,我方也曾劝杜月笙留下,但是杜月笙回想起自己的“黑历史”,灰溜溜的离开。为什么杜月笙会离开?很明显就是他知道大陆容不下他。为什么容不下他?还不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导致民怒沸腾。今天我就来科普一下杜月笙犯下的三大错,看看杜月笙的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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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充当国民党的打手(四一二)

首先,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是非常强大的,杜月笙为了踏入政界不断的讨好南京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四一二事件”。当时以常凯申为首的右派开始针对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杜月笙得知后积极向常凯申靠拢。作为上海黑帮的一个头目,杜月笙在上海有很大的影响,常凯申觉得杜月笙有利用价值,所以拉拢杜月笙为打手。杜月笙这个人为了讨好常凯申不择手段,甚至不惜谋害师叔-汪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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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寿华同志是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同时另一层身份是青帮成员。杜月笙是青帮悟字辈的,而汪寿华是通字辈的,论辈分关系,汪寿华还是杜月笙的师叔。但是“重情重义” 杜月笙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他邀请汪寿华来家里面吃饭。组织不允许汪寿华去吃饭,但是汪寿华认为都是青帮成员,所以就信了杜月笙,结果被杜月笙活埋于沪西枫林桥。这种谋杀师叔的人,历朝历代都会谴责,而如今竟然还被包装成重情重义杜先生,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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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寿华死后,上海总工会群龙无首,以至于遭到国民党的突然袭击,损失惨重。建国后曾经活埋汪寿华同志的凶手落网,马祥生和叶焯山都被公审,继而在汪寿华遇害地点被枪毙。如果杜月笙没有离开大陆,那么枪毙的时候也会多一位犯罪分子。长期充当国民党打手的期间,杜月笙对我党毫不留情,虽然之后也有一些恩惠,但是不能功过相抵,不然汪寿华同志流的血就白流了。

垄断鸦片牟取暴利(三鑫公司)

在近代,鸦片对我国的毒害非常大,以至于中国被称为东亚病夫,近代从耻辱也都是从鸦片战争开始的。建国后,我国对鸦片的打击十分严厉,但是在民国时期,杜月笙就是最大的鸦片贩子。当时,杜月笙和黄金荣勾结军阀贩卖鸦片,获得暴利之后杜月笙的胃口也就越来越大,四一二事变后,杜月笙正式搭上常凯申这条大船,鸦片生意也开始火爆起来。1925年7月,三鑫公司正式成立,这个公司代表的就是以杜月笙为首的黑帮、政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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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月笙通过这个公司,垄断了法租界的鸦片买卖,获得暴利后开始团队分赃。黑帮成员拿极少的一份,三大巨头拿一份(ps:三大巨头为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剩下的一份就给国民党政要(比如:常凯申、戴笠等人)。这个公司经营的领域主要为:鸦片、赌场、妓院。这三个领域都很赚钱,但是最主要的还是鸦片,据说巅峰时期占全世界总销量的百分之四十,仅一年收入就高达5700多万大洋。而每年杜月笙给南京就上缴三百万美元,并且多次给戴笠提供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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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月笙这份暴利是基于无数家庭倾家荡产的,这种行为是新中国所不能容忍的,必然是会打击的对象。缺少鸦片生意,那杜月笙就会丧失巨额收入,所以他不可能留在大陆。可惜啊,如此血腥的资本被人包装成合法收入,我倒是想问问这收入哪里合法?网络上吹捧杜月笙的那些人对这个问题闭口不谈,难道这就能洗脱杜月笙的罪行吗?我个人觉得不行,我也相信有不少人和我的想法一样。

为日军输送有色金属(同济公司)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为日军输送有色金属。很多人经常拿杜月笙不当汉奸的事大书特书,但是我想说给日军输送有色金属的行为就是卖国行为。《政治江湖:杜月笙的1931》年中提及到了同济公司,这个公司经营的业务就是给日军输送有色金属。这个有色金属不包括铁,主要为:钨、钼、铀、铜。这一系列金属都是军用物资,在战争时期尤为重要。日本是一个岛国,国内物资稀缺,所以只能靠以战养战。但是中国的有色金属主要集中在江西,不属于日战区,所以日本只能高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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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杜月笙见有利可图,所以成立了同济公司。然后将有色金属贩卖给日军,换取日战区的一些棉纱,贩卖到国统区后牟取暴利。一点棉纱、几块大洋,杜月笙就卖掉了珍贵的有色金属,让日军的军工厂日夜不停的加工兵器,继而侵略中国。这种行为,在全世界都是严厉禁止的,但杜月笙因为有戴笠的政治资源,大发国难财。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卖国行为吗?

总结:纵观杜月笙的一生,他所有的收入基本上都是非法收入。这种人留在大陆,一定会丧失高额收入,原本的地位也会一落千丈。杜月笙正是看到了这一点,联想到坑杀汪寿华的黑点,所以他才离开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