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约谈、停止申请预售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总包注意啦。8月12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切实规范合同履约管理,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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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必须进一步增强诚信履约意识,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合同履约行为的管理,营造依法经营、诚信履约的建筑市场环境。

该意见明确由项目施工企业负总责。要求企业必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劳务分包、劳动用工及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并对其分包的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纠纷承担连带责任,切实维护施工班组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存在拖欠班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纠纷的的情况则将加大惩处力度。其提出,项目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行为,施工企业不积极主动处理,未能在一个月内协调解决,或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的情况,将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将该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建局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加大对项目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把项目列入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时的必检项目,并对施工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规定若项目因此而引发多次个访或集体上访,还可以直接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并予以全市通报和上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此外,对于工程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况,若出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且久拖不决并引发多次个访或集体上访的,或影响到项目施工进度和造成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不确定的,还将暂缓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督促企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