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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发改委 台州市教育局

关于调整镇海中学台州分校

收费标准的批复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学费标准的报告》(镇中台〔2020〕3号)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初中学费标准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调整后的学费最高标准为24500元/生·学期。住宿费按原标准执行,即最高标准1040元/·学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你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台州市发改委 台州市教育局关于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19〕62号)同时废止。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