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枣园中队在辖区延店则村进行夜查时,发现一辆大众牌轿车形迹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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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看到民警后迅速调头逃跑,民警立即驾车进行拦截,在一处加油站隔壁院内,将驾驶人杨某某抓获,杨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在对其后面另外一辆北汽牌小客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熊某某也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两名驾驶人进行询问时得知,原来两人系亲属关系,杨某某为熊某某妹夫,当天晚上两人在一起喝酒,因为离住所较近,故两人抱有侥幸心理,各自驾车离开,却没有想到相继被交警查获。

经查实,杨某某乙醇含量为59mg/100ml,熊某某乙醇含量为75.82mg/100ml,两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杨某某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两千元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于熊某某处以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延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折臣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