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做父母的就应该多给孩子灌输正确的知识,可有的家长因为自己一时的头脑发热竟然带着孩子做危险甚至违法的事情,可谓是实力“坑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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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日前,江阴交警接到群众微博举报,称金三角市场内有一名11岁的小朋友竟然开着一辆面包车在内部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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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中开车的就是这名11岁的小朋友,而在副驾驶座位上拍摄并与她对话的则是她的父亲李某。据了解,李某是金三角内的一家店铺的店主,7月31日晚上六点多关了店门后,李某一时心血来潮,居然怂恿孩子开车,并拍下视频发到网上,这才被群众发现并举报。

根据举报群众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找到了当事人李某,并将其传唤到中队接受调查。而在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后,李某也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不会再犯。

目前,李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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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且尚未受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驶技能培训,违法驾驶机动车,对于其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是一种极大的威胁。

希望广大父母做好子女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引路人”,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以实际行为树立榜样,教育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机动车驾驶证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如果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应符合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

近年来,类似“孩子开车”、“抱孩子开车”等案例时有发生,这种行为的危险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对孩子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交通公共安全的漠视,小编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生命不能当儿戏,切莫“坑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