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创文”三年周期的决胜大考之年。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和《2020年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手册(点位规范标准)》,城市主次干道要求做到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然而,梅城梅江一路一处阅报栏却成了一对流浪母子的“家”,路人还常遭滋扰。

梅江一路一名流浪男子常骚扰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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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晚上,记者在梅江一路百花洲路段看到,路边一处阅报栏堆放了大量纸皮等杂物,一名流浪男子坐在上面,其身旁还有一男一女两位老人。该男子与老人交流时,无法正常说话,只能发出“咦咦呀呀”的哑语。8月4日接近中午,记者再次来到此处,发现该男子独自坐在堆放的纸皮上。偶有女性骑车路过,他则捡起小石头扔向路人并乱叫。

记者从附近的商户了解到,该男子“逗留”在此已经一个多月。“他经常骚扰过路女性,还会在晚上叫喊吵到周边住户休息。平时他就呆在阅报栏下,下雨就会到我们店铺前避雨。”郭先生告诉记者,“除了他母亲,附近可能还有别的亲人,一到饭点就会有人来送饭。救助站、城管、民警、镇政府等工作人员来过好几次,但他都不肯走。”

政府工作人员称:其母亲拒绝廉租房带儿流浪

记者根据商户提供的信息,向梅江区城北镇政府了解相关情况。城北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名流浪人员叫江某兴,1986年出生,听力二级残疾,户籍在城北镇白围社区,属城镇特困人员,目前每月领取供养金1240元。其本人名下没有房屋,之前租房住,现在城区流浪。为妥善其居住问题,城北镇已为其申请了位于梅江区江北宋塘和美家园的廉租房,并代领了房间钥匙。

7月31日下午,城北镇联合区民政局到其流浪所在地点,认真劝告他及其母亲范某香(梅县区城东人)到该廉租房居住,但其母亲以梅县区政府未解决其信访事项为由,拒领廉租房钥匙,甚至在其儿子领了钥匙后,仍夺回扔给城北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记者再向梅县区城东镇综治办工作人员了解到,范某香上访的主要事项是想要回其曾居住过的某廉租房,但其只有居住权,且该房已被他人居住。范某香常在出租房里烧柴,不注重卫生,遭房东嫌弃拒租,住所换过多处。民政部门多次切实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均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