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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因病住院时

很多人因为工作、生活中的各种琐事

少了陪伴的时间

尤其是独生子女,更是分身乏术

独生子女

是不是得有特定的假期?

就在最近

作为“一线城市”的深圳最近拟出台条例

提出独生子女每年或将有

20天带薪护理假期

以减轻其看护父母的负担

独生子女可享20天假期,工资照发!

那这个独生子女假能休息多久呢

还会不会发工资呢?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

(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并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

根据《条例草案》规定: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或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

在规定假期内视为出勤,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其实,对于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

其实并不是个案

截至7月7日

全国至少已有19个省份和城市

制定实施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并且多地护理假达20天

图源:南方都市报

对于深圳拟推行的

“独生子女假”

网友的态度不一

有一部分人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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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担心

这样的假期会让企业负担加重

也有人担心实行之后

用人单位招聘是不是会

尽量不招独生子女了

当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

“想都不敢想”

“先把996、双休搞定吧~”

想好好放个假,真的太难

从多地推行的“独生子女假”

再到之前的“4天工作制”

“4.5天工作制”、“强制休假”

看上去国人假期和休息时间

是在不断增多

但其实想要休息真的不容易

据《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9-2020)》

显示,在最近一年里

中国人每天的平均休闲时间是2.42小时

比2018年少了25分钟

为了满足生活需求,为了老人孩子忙碌

是现代人工作的主要原因

相比起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居民

平均每天休闲约5小时

少了一半!

更不要说

还有不少人甚至连双休都不能保障

据2017年调查数据显示:

16.1%的群体只能享受周休一天

其余8.8%的群体日常周休天数则更少

也就是说,有部分人目前单休甚至连休假都没得放

想要放假只能和同事调班

至于每年应有的至少5天带薪年假

很多职场人提到

都是一声叹息:

“工作太忙,老板不给批,我有什么办法?”

想要没有保证正常休假

休假期间没有工作打扰都已经不容易了

对于越来越多地方出台的“独生子女”假

不少人都是抱着吃瓜的心态围观

至于能不能落在自己身上

还真的不好说

而且

育儿假你听说过吗?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鼓励试行育儿假。

这一“新型假期”逐步走入人们视野。

近日,又有一地职工将迎来“育儿假”,

夫妻每年各可休10日育儿假!

子女3周岁以下

鼓励每年给夫妻各10天假

近日,《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国办发文:鼓励地方试行育儿假!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多地推行“育儿假”

不少地区的“育儿假”现已应运而生。

2019年11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上述《条例》中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在福建,政策中也明确,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今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7月底,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育儿假,并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的规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的育儿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