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少年时读这首《大风歌》时,觉得不愧是汉高祖,尽管只有短短的三句话,却充满霸气、气势恢宏。这首诗是他在平定了英布叛乱后,凯旋而归在老家与老乡们一起喝酒庆祝时写下的。

这首诗只有3句话,23个字,只能算歌的一段,却成为经典中的经典,后代许多豪气志士都争相传颂,魅力至今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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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大风歌》语言精练,内容丰富。气象宏大,雄奇壮美,势如江河横溢,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自《大风歌》之后,文人写诗都追求这种磅礴大气的雄风。

然而成年后,再读这首《大风歌》却读出一股凄凉、可怜的感觉。

刘邦出身草莽,靠着一帮兄弟扶持建立了大汉帝国,应该说身边是能臣猛将多如繁星,然而却发出了“没有猛士为他守四方”的感叹!

公元前202年,刘邦兑现自己的诺言,封韩信为楚王、彭越为梁王、韩王信为韩王、臧荼为燕王、张敖为赵王、吴芮为长沙王、英布为淮南王。

然后这七个异姓王一起上书,请他登基为帝,然而刚登基,龙椅还没有坐热,就传来一个坏消息,以前项羽的旧部临江叛变了。刘邦让卢绾和刘贾去平乱,围而不攻,终于在几个月后,临江王驩开城投降,在洛阳被处死。

然而这一切只是开始,接下来,各王国都开始叛变了,这年十月燕王臧荼也叛变了,刘邦亲自带兵平定,接着项羽旧部将利几叛变。

高祖六年,有人揭发韩信有造反动向,陈平用计将韩信抓获。第二年,韩信造反,刘邦亲自带兵平定。

高祖十年,赵国陈豨造反,刘邦带兵亲自平定。

高祖十一年,梁王彭越谋反,淮南王英布反,刘邦带兵亲自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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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异姓王,六个都叛变了,当造反事件满地开花时,除了第一个造反的临江王驩外,其他5次都是刘邦亲自带兵前去平乱,建国十余年间,皇帝没当安生,刘邦天天不是在平乱,就是在去平乱的路上,这种高频率的造反、平乱、御驾亲征的可能再找不出第二个了。

此时的刘邦手中还是有精兵强将的,为何他不用呢,原因很简单,他信不过,所以他只能自己带着人去平乱。

纵观刘邦称帝之后,张良悄悄隐退了,萧何、郦食其、曹参、陈平不适合带兵,韩信他又信不过,除了当初一起造反,关系最铁的连襟樊哙外,刘邦找不出第二个信任的人。所以每次他出征时,都带着樊哙,后宫交给老婆吕雉来处理。

一帮打天下的兄弟中,不是死就是叛变,如果一定要找一个最信任的人,也只有樊哙了。这就是天子为何称“寡人”的原因,越到后面越是孤独之人,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鳏寡

汉高祖11年,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也反了,这是一个非常难啃的骨头,英布擅长用兵,而且还是一员猛将,要打他并不容易,刘邦亲自上阵,花了一年多时间才平定,而且在这次平乱中,刘邦中了“流矢”,身体每况愈下,不久就驾崩了。

《大风歌》正是写于这次战役之后,在沛县与老乡们共同喝酒庆祝,此时的刘邦已经是两鬓斑白的老人了,一生征战,他从一个小地痞到如今的天下之主,经历生死,历经众叛亲离,还带着一身的伤,如今回到家乡,心中自是掩饰不住的悲凉。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

他忍住伤痛,一边唱歌,一边跳舞,《史记》记载“高祖乃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

关于这次酒会《史记》中用了“纵酒”一词,要知道,纵酒是在一种完全没有礼仪,毫无节制的喝酒状态。

此时的刘邦在老乡们面前,不是一个皇帝,只是一个回乡的游子,年轻时读这首诗,觉得这是有一丝功成名就后在老乡面前炫耀的意思,而中年后再读,反而觉得这一种悲凉。

刘邦是一个平民出身的皇帝,他喜欢与兄弟们相处,喜欢那种朋友间无大无小、无拘无束的感觉,然而此时,他身边却没有朋友,连一个信任的人都找不出,正因为这种反差,他感到很孤独和凄凉。

相信再坚强的人,面对这样的情景也会忍不住流泪吧。对外他是高高在上的皇帝,然而兄弟朋友却一个一个背叛他,对内大小老婆为了太子之位明争暗斗,而且还有一个心狠手辣的皇后,远方还有匈奴虎视眈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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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刘邦已是行将就木,他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然而此时,又传来坏消息,从小一起长大的燕王卢绾造反了,此时的刘邦已是垂垂老矣,他想御驾亲征,但可惜,此时的他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派樊哙前去平乱。

然而樊哙前脚刚走,刘邦后脚就派陈平取了他小命。

此时的刘邦真成了孤家寡人了。

现在再来读《大风歌》时,看到的却不是汉高祖的霸气,而是他声嘶力竭的呐喊,谁能来为我守天下呀!

这样的刘邦真是让人可怜与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