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换了工作,两家单位都帮你交了社保公积金,需要退掉一个吗?根据你描述的情况,4月15从苏州的一家公司辞职,4月27日去了上海的公司,5月份两家公司都帮你缴纳了五险一金。如果认真分析起来,你这不算重复缴纳,是没有必要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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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4月15从苏州辞职,按照缴费的规定,苏州的公司帮你缴纳实际上是4月的五险一金,并不是5月的五险一金,因为5月份你已经不再苏州公司上班,和公司也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5月份发的工资实际上是4月份的,五险一金除了单位缴费部分以外,其实个人还要缴纳一定的比例,5月份你不在苏州的公司上班,所以公司是无法扣除你个人缴费部分,扣不了个人缴费部分,实际公司也就不会帮你垫资个人缴纳部分。

你4月27日到上海的公司上班,5月份要给你计发工资,计发工资时同样需要扣缴你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这样你在上海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实际上是5月份的费用,从你自己提供的时间来分析,实际上你这个不属于重复缴纳,苏州缴纳的是4月份的,上海缴纳的是5月份的。至于你到上海后属于重新开办的社保缴费账户,这个也是不矛盾的,你在苏州的缴费账户,今后可能就是基本账户,而在上海开设的账户属于临时账户,但是今后在办理退休时,苏州缴纳社保缴费年限和上海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这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只要今后在苏州和上海的缴费年限累计缴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可以累计计算,今后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地规定的缴费年限,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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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苏州一个社保账户,上海一个社保账户,实际上这两个账户是没有重复月数的,即使今后计算下来有重复的月数,这也没有关系,只要将重复的月数退掉就行,不影响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当然如果你现在还比较年轻的话,最好将苏州的社保关系转入上海才是最好的,这样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都在上海,今后只要在上海累计缴费最低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如果现在转移也不影响今后转移。在不转移社保关系的前提下,如果今后在上海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就可以将上海作为退休地,加上苏州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以上,就完全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至于住房公积金,你在苏州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入上海,也可以在苏州体做现处理,封存苏州的公积金账户。

综上所述,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跳槽换工作,在苏州一个缴费账户,离开后就处于断缴状态,在上海工作后重新开设的社保缴费账户和公积金账户,属于在苏州之后,这种情况不属于重复缴纳,今后两边缴纳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的缴费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