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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的一个热点话题,关于解决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有三个时间节点值得关注:

一是2019年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将于2020年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督导。

二是2020年3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再次专门发出通知,明确此次督导主要围绕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重点考察各地近三年来推进总体目标落实情况。

三是2020年5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作出总动员,要求各地今年年底以前必须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这项目标任务,而且是一项硬任务。

根据既定部署,督导分地方自查和国家督导两个阶段。2020年3月—7月,各地对照督导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覆盖所有县(市、区);9月—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将组成联合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督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

从3月到7月,历时五个月时间,在这漫长的五个月当中,除了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在焦虑和兴奋地翘首以待外,就是各地政府部门在加班加点地对照督导内容逐项进行全面自查以收集解决这个问题的第一手资料。

经过前期五个月的全面自查后,8月应该是各地根据所收集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汇总的时期并根据自查情况在9月国务院联合督导组开始工作前着手解决问题,该发的会发,该补发的会补发。

虽然这五个月表面看起来风平浪静,悄无声息,但实际上各地都在加紧自查。经过各地五个月的漫长自查,义务教育教师都期待在8月底能看到工资上涨。今天已经是8月8日了,但愿老师们涨工资的愿望最早能在8月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