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后,打电话、微信发信息告诉5个及以上亲友,就可免于处罚。近日,江苏淮安对外公开了此举的阶段性成果。从6月份实施以来,淮安已经有两三百名交通违法行为人通过这种“自我曝光”的方式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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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人发微信告诉亲友

已有超200人选择通过电话、微信“自我曝光”

“下次骑车不能走反道啊,我被交警拦下了!”8月5日上午11时30分许,在淮阴区黄河东路古淮河桥下,一名市民拿着手机依次给5个亲友打电话,现身说法,告诫他们。此举,可使他免于被处以罚款。

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后,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打电话、微信发信息告诉5个及以上亲友,参与路口交通管理,依法被处以罚款中,三选一。淮安市淮阴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徐登祥说,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从6月份开始该中队在辖区内,对违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推出了“三选一”套餐。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交警提供的范围内,选择被处罚惩戒的方式。

在推出“三选一”套餐时,特意对通过电话、微信“自我曝光”的设置了最低不少于5个人,并且通过微信发消息要得到对方回复确认的要求。据介绍,从6月份实施以来,已经有两三百名交通违法行为人选择了通过电话、微信“自我曝光”。

前有发朋友圈集赞免罚,后有微信、电话呼叫5人免罚

在采访中,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其实早在2018年,在全国多地就试行过违反交规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免罚政策。不过淮安“微信、电话呼叫5人可免罚”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还是先例。

2018年4月,江苏连云港交通违法处罚,就实行了发朋友圈集赞可免处罚的“招式 ”。根据当年的统计数据,2018年4月24日,从上午9点至12点,共有40多人因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被处罚,只有6名违法者选择了在朋友圈 集赞”的处罚方式,多数人则愿意主动接受罚款。

2018年,江西新余也推出过“点赞曝光”处罚,对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可以通过在朋友圈发消息“认错”并集满30个赞的方式,来代替现场罚款处罚。

违反交规微信、电话呼叫5人可免罚,你支持吗?

通过电话、微信“自我曝光”就可免于罚款,这个话题在淮安当地一网络论坛上,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

支持的人一般都认为,处罚不是目的,起到教育警示效果更重要。网友“丝丝小雨下不停”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方法不错,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改造才是根本。”“芦苇de微”称:“违反交通法规是该有个惩戒。这个做法挺好,赞!”

在支持的网友中,甚至有网友提出,能不能将这种做法也运用到机动车上?网友“若影若线”就是其中一员,她提议:“开车的能不能享受这待遇”

而反对的网友则觉得,执法标准不统一,法律并不是儿戏。网友“HLL”表示:“虽然人性化执法值得推崇,但我们就是法制国家,制定好的法律法规不是儿戏。”网友“南岸”也觉得:“不排除有些人根本不在乎这点‘面子’,交通处罚还是严谨点比较好。”

还有一些中立的网友表示:“建议再试行一段时间看效果。”

法律界人士:在法律适用上有待商榷

对于微信、电话呼叫5个人可免罚一事,现代快报记者也咨询了相关业内专家。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光认为,法律确实给予交警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予处罚,如果交通违法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对其免予处罚是合理的。“但是,如何判断情节轻微,如何将情节轻微条件予以具体化,在实践中具有相当难度。”

许光称,判断是否属于情节轻微,应主要根据交通违法行为本身的情节、性质、后果判定,也可以结合考虑当事人本身对违法行为的认识程度。如其认错认罚态度好,适当减免其处罚。但是,认错态度好不是只有转发微信、电话通知亲友一种方式,且这种机械绑定的普法方式,有流于形式的可能。“交警部门希望进行普法宣传是可以理解的,但将普法与交通处罚绑定,在法律适用上有待商榷。”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亚辉表示:“站在现代法治文明建设的角度来说,我是不赞成这种做法的。翻看现行的法律法规,找不到羞辱性惩罚的字眼,而这也是法治文明的要求。”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也认为:“违法嫌疑人如果‘厚脸皮’,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这种方式逃避处罚,就损害了公共利益,所以,虽然这种处罚在交管部门的酌定情节范围内,但还需对这种免罚政策的细节予以规定,真正做到教育违法行为的目的。”

(图片来源:淮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