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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为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再推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以更好发挥税收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作用。

“长三角一体化,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企业经济活动一体化,区域税务标准、准则、规范的统一,有助于促进区域内企业的经济往来,提高经济活动一体化的程度。”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教授奚君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10项措施”),包括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10项措施亮点颇多。例如,在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方面,10项措施明确,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打造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和“信息共同体”。同时,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大长三角区域税收经济联合分析力度。此外,还根据区域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为长三角区域企业实现产供销上下游精准对接提供支持。

“五税合一”综合申报的推行也是一大看点。即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统一按季申报。纳税人在申报上述四个税种和企业所得税时,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同时,“一键申报”也在探索推进中。

此外,为避免各地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10项措施还要求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的规范统一。即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税务总局其他文件明确规定由各省(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执行标准的税收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协调在长三角区域统一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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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来说,与纳税相关的事务进一步简化,能大大提高企业在处理税务方面的效率,同时能节约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同时,根据10项措施,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享受到一定优惠,如对土地增值税的免税优惠办理等,有助于减轻企业纳税的负担。”奚君羊表示,更重要的是,10项措施的出台有望提高企业在处理税务方面的规范意识。

“税收政策执行标准的规范统一,有助于避免企业因为对标准、规范的不确定、不明确,而无意识或由于疏忽导致的违规行为。”奚君羊称。

事实上,为更大力度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更好发挥税收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12月便公布了《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推出16项征管服务措施。其中,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已于8月1日起施行。

毫无疑问,10项措施的出台,将更进一步助力长三角一体化的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很多企业在长三角各地都有经济活动,随着10项措施的落地,单家企业在长三角区域内的税务安排,可以按照同样的准则进行处理,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税务环境,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税务工作的处理效率。”奚君羊进一步表示,“另一方面,10条措施对长三角地区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也提供了便利性。长三角一体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区域内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能够更加紧密,经济往来更加便利。长三角地区在税务处理方面执行标准准则的统一,将对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来往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

记者:何思

编辑:潘晟

排版:潘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