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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周时,境域属青州。[1]

春秋时属鲁国,鲁成公九年,在今县西北建中城邑。

战国时属楚国。

秦统一中国后,初属薛郡,后改属郯郡。

西汉景帝封卫绾于建陵,在境内首立侯国,建陵今属新沂市。

西汉武帝时,始设厚丘县,隶属东海郡。县治厚镇,前有丘陵盆地,后有厚镇河,故名厚丘县。

汉成帝封楚孝王四子为阴平侯,阴平始为侯国。东汉除侯国,置阴平、建陵二县。

三国时魏黄初年间,立东海国,领厚丘、阴平、建陵等11县。西晋武帝裁阴平县,封鲁芝于阴平。阴平由县变为采邑。

南朝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省厚丘,并入襄贲,另置僮县,隶属南下邳郡。刘宋势力在南方,故僮县为侨县。

宋孝武帝大明四年(460年),南下邳郡并入南彭城郡,僮县遂属南彭城郡。境内古有潼水故以僮名县。南齐复置厚丘县,寻废,置僮县。

袁枚手植藤梁武帝天监五年(506年),废僮县,置僮阳郡。

普通五年(524年),裴邃攻克北魏建陵城,省建陵县。

东魏孝静帝武定七年(549年),改僮阳郡为沭阳郡,兼置下城、临渣、服武、怀文等4县,隶属沭阳郡,复置建陵县。东魏还置临沭郡并县,寻废。

陈宣帝太建五年(573年),命吴明徵、裴忌领兵10万进攻江北,击溃北齐,占领沭阳郡,下城、临渣、服武三县并入怀文县。

北周建德七年(578年),改怀文县为沭阳县,县名沿用至今。因治所位于沭河北岸,故名。北周废建陵县。隋文帝开皇年间废沭阳郡,县治迁入郡治,隶属海州。

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年),土人反,改沭阳为沭州。

唐高祖武德年初,复置厚丘县,八年(625年)省,入沭阳县。

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年),沭阳改属泗州。咸亨五年(674年),还属海州。五代、宋、元依唐制。

明洪武年间,沭阳从海州析出,隶属淮安府。

清代顺治、康熙两朝沿袭明制,清世宗雍正二年(1724年),改属海州。

沭阳行政(2)民国2年(1913年),属徐海道。

民国17年至37年,属东海专员公署、徐海行政公署。

民国29年(1940年)秋,中共淮海地委对境内区划作较大变动。淮沭路以西、沭河以南,与泗阳部分地区合并,设泗沭县抗日民主政府;县西北置潼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县北与东海铁路南地区合并,建立东海县(铁路南)抗日民主政府;县东和柴米河以北,划归灌云县抗日民主政府。所置县皆隶属淮海区专员公署、行署。

1945年8月至1949年5月,沭阳属苏皖第六行政区。

1949年5月,撤销东海(铁路南)、潼阳、泗沭县,原辖区划归沭阳,宿迁部分辖区划给沭阳,隶属淮阴行政专员公署。

1983年,实行市管县,属淮阴市。

1996年8月,沭阳隶属新成立的地级宿迁市。

2011年,列为江苏省直管县三个试点之一,但是行政以及人事等仍归属宿迁市统筹。

前期省市监察委通报了

沭阳原县委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赵峰

严重违纪违法以及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信息

最近

赵峰的受贿细节被公开曝光

其中收受沭阳男子封某26万

竟然盯上了物业管理和小区车库建筑

难怪……

据宿迁市纪委市监委消息:沭阳县委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赵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后,其中细节不断曝光!沭阳县委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某为他人承揽小区物业管理、承建建筑工程、人员工作安排等,牟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取他人28万元。

沭阳男子封某,1963年,初中文化。

2015年下半年,封某想承接沭阳县**街道**城小区物业管理业务,他找到了时任沭阳县委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赵,赵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提供帮助,封某当然如期获得小区物业经营权。为了感谢赵,封某利用春节中秋节神之机,向赵送礼。2017年7月、2018年春节前、2018年中秋节前,封某三次送给赵共计人民币16万元。

在物业管理中,赚取了利润,尝到甜头的封某,把眼光盯上了小区和物业管理。2016年上半年,沭阳县某街道某安置小区物业经营权,封某志在必得,再次找上了赵,时任沭阳县委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某当然如期让封某拿到了另一个小区(安置小区)的物业经营权。封某分三次向赵行贿了6万元。

2017年11月份,封某又看上沭阳某街道**北小区车库工程,再次找上了赵,在赵的帮助下,封某获得了这个小区的车库建筑工程。2018年上半年一天,封某为了感谢赵帮其获得小区车库建筑工程,送给赵2万元。

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让封某这样的人,在沭阳小区管理物业,经营车库,会怎么样呢?

另外还查明:2018年6月,被告人封某甲为女儿封某乙能够通过面试到沭阳县**医院工作,请托时任沭阳县委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提供帮助。封某甲为了感谢赵帮助其女儿顺利考入沭阳县**医院,分四次送给赵人民币共计4万元。

封某甲因涉嫌行贿罪,于2020年4月1日被沭阳县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调查,2020年4月20日被刑事拘留。

另据江苏省纪委、监察委公布: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以来,江苏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深挖彻查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有力推动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为加强警示教育,铲除滋生土壤,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宿迁市沭阳县委原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赵峰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赵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涉黑组织钱物,帮助涉黑组织逃避查处,支持涉黑组织坐大成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近期,赵峰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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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利用公权力换取个人私利

不仅给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

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矛盾

这才是腐败的危害性

莫伸手

伸手就被捉!

沭阳的反腐行动永远在路上

附赵峰简历

赵峰,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江苏沭阳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沭阳县周集中学教师,东小店乡团委干事、团委书记,张圩乡党委组织委员,周集乡党委组织委员、副乡长,沂涛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颜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颜集镇党委书记;2005年10月,任沭阳县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年12月任沭阳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2012年3月任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4年11月任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2016年11月任沭阳县委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整编摘自:省监查 整编 | 老坛 审核 | 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