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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8月7日讯 近段时间以来,骑“小蓝车”已成为不少人喜爱的出行方式,既环保又能锻炼身体。共享单车在牡丹江投入使用后,却有这样一位市民,为了自己方便竟把共享单车扛回家,占为己有,结果被行政拘留5日。

近日,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新安派出所民警接到哈啰出行公司报警称,其公司投放市场的一辆共享单车丢失,经该公司系统定位后,确定这辆丢失的共享单车被人为锁在东安区某小区居民住宅内。新安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来到王女士(化名)家中,看到“小蓝车”就停放在其客厅内,王女士对民警的突然到来颇感意外。

经民警调查了解,王女士为了方便个人出行,于7月18日凌晨2时将一辆蓝色哈啰出行共享单车锁在自己家中,王女士误认为自己的行为无可厚非。在民警的耐心说教下,王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目前,王女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