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安徽省铜陵市藕山镇万桥村郭庄队村民,近期来了一伙不明身份的建设人员在我队藕塘地块的村集体土地建设大型养猪场,初期养殖规模一千头/年。没有告知并未经村集体全部社员的签字同意,拟占部分菜地,耕地等,这意味着将来我们子孙后代会在遭受环境污染下生活,目前在我们村民口头告知的情况下还未停止,毁地非法建设。队里有村民委托签字,仅代表田地所属人的个人意见,与办养猪场的合法、合规、合民意是二码事,我们全体未签字的村民表示强烈愤慨、坚决反对、坚决抵制。其理由如下。

1.大型养猪场是重污染企业,对环境破坏力巨大,将严重影响我们及子孙后代的正常生活,而且这种建设行为并未得到我们村民一致的同意签字。目前只是部分社员签字不符合法律要求。

2.废气。即猪场的恶臭气味,特别是夏天,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非常大。猪场位于我们郭庄队的东面试想一下,不到一公里的距离,炎炎夏日,在30多度的高温烘烤下,空气严重污染,令人窒息。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即农村土地性质国家法律规定三十年不变,并未说明户口和土地脱节。

综上,为了给我们郭庄队集体村民及子孙后代留下这一片净土,为了避免激化更激烈的干群矛盾。故恳请政府领导体察民情,依法、稳妥、处理我们的诉求,以人为本,法理兼顾,为我们做主。也请非法建设养猪场的队伍立即停止工程的建设。

此致

敬礼!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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