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上午,华大姐带着自己刚刚从大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到的不动产权证书,兴冲冲地来到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向为她代理的王金海、梁照强律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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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份,华大姐以39万余元的价格在大连市中山区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令华大姐没想到的是,房子一直办不了房产证,每次找开发商总是有各种理由推诿,一拖就是20年。去年4月份,华大姐委托王金海、梁照强律师协调开发商大连田原房屋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田原公司),要求开发商协助自己办理产权登记。

经代理律师调查,田原公司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华大姐的房屋没有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备案,因《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写的是建筑号,而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的房屋是大连市地名办核定的行政号,因此,华大姐的房屋因开发商被吊销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为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无奈之后,华大姐委托王金海、梁照强律师将田原公司起诉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田原公司协助华大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法院受理了华大姐的起诉后,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依法公开缺席开庭审理了本案,华大姐一方提供了当年与田原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交款凭证和居住房屋的水、电费发票,证明自己购买了涉案房屋并在房屋内居住的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华大姐与田原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而行。法院最终作出(2019)辽0202民初24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田原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协助华大姐将其购买的商品房过户到华大姐名下。

判决生效后,华大姐申请强制执行,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20年4月27日作出《执行裁定书》,并依法向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协助过户手续。

华大姐说,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行政机关工作都特别忙,自己做好继续“等”的思想准备,没想到的是,中山区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对老百姓的事儿非常重视,积极协调房屋测绘部门为自己补办相应手续,大连市中山区地名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了解到自己的情况后,安排专人帮助自己查找自己房屋的“标准地名”文件,之前应当由开发商干的活儿全部让他们干了。

在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帮助下,华大姐购买的商品房相关材料终于齐全了,今年8月5日上午,华大姐领取到自己盼了20年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还了她一个安定的家。(审核: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