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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篇经典短篇小说,因为作品本身较有代表性,这部短篇小说还入选了中学语文教材。遗憾的是,语文教材中收录的一直是编辑们大动手脚过后的“删节版”。对于入选课文的教材而言,虽然很多名著都逃脱不了在思想内容、语言上“被加工”的命运,但是《我的叔叔于勒》一文中所作的删改却教人难以接受。因为这篇小说在删改过后,已经失去原著特有的韵味,同时,莫泊桑在原著中所要表达的核心主题也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扭曲。

在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莫泊桑以第一人称讲述了“我们”一家和叔叔于勒之间的故事。“我们”家生活在法国社会底层,生活困顿,全家人一直将希望寄托于在海外发财的叔叔于勒身上,期待他回国帮助“我们”渡过难关。在一次前往哲西岛的旅行中,我们在航船上偶遇了叔叔于勒,可是这时候的他已经沦为了一个卖牡蛎的穷困老水手,一家人最终谁也没有和叔叔相认。

我至今对书中的一个细节印象特别深刻,当爸爸妈妈最终认出了穷困的于勒叔叔时,他们刻意躲避,“我”在结账的时候多给了卖牡蛎的叔叔10个铜子,作为小费,但是却为此受到了母亲的斥责。最初在课本上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认为这个故事太过压抑沉重,莫泊桑对刻薄人性的揭露过于残酷无情。直到多年后,我读到了完整的原著,才发现自己被课本“骗”了这么多年。

很多人不知道,入选教材的《我的叔叔于勒》其实只是一个掐头去尾的故事。在课文中,主人公始终站在一个儿童的视角来讲述他们家与叔叔于勒之间的故事。但是在一个孩子眼中,他所能看到的东西往往只有表面,所能给到的思考也十分有限。

因此,童年的“我”对于勒叔叔的认识片面而有限,我只从父母那里得知,于勒叔叔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端,败光了家里的钱财,还占用了“我”父亲的遗产,最终不得不前往美洲谋生。

在于勒叔叔外出闯荡的几年时间里,他先后给“我们”寄来过两封信。“我们”从信中得知于勒叔叔发了财,并且打算回来帮助“我们”。从那以后,家人眼中分文不值的于勒叔叔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而他的两封信也一下子成了一家人的福音书。

可是当我们在哲西岛的航船上,发现衣衫褴褛的于勒叔叔正在卖牡蛎时,一家人的希望落空了,“我”的父母与他相见,却不愿相认,唯恐于勒叔叔拖累“我们”。因此在回程中,“我们”改乘圣马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小说到这里戛然而止,似乎言有尽而意无穷。但是以一个孩童的视角来看,他只能看到父母的绝情,于勒叔叔的有家不能归的悲哀。小说的寓意也不外乎是金钱社会对人性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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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原著小说中,莫泊桑却是以约瑟夫同学的视角,即一个成人视角在构建这个故事。小说开头写道:


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儿向我们要求布施。我的同学约瑟夫·达勿朗诗给了他一枚值5个金法郎的银币。我很吃惊。他向我说了这样一件故事……

莫泊桑从约瑟夫布施穷人的举动入手,引出他的善良与于勒叔叔之间的渊源,让故事读来发自肺腑,情感色彩也更加浓重。并且在小说末尾,莫泊桑事实上加入了“我”的心理变化:


等到船快要靠近堤岸时,我心里生出了一个强烈的想法,我想再去看看我的于勒叔叔,想自己走过去,想向他说几句安慰的话、温暖的话。

原著的结尾中交代了“我”的直观感受,“我”认为叔叔是个可怜人,这就呼应了前文“我”给叔叔小费的细节,同时也解释了小说开头的善举:这就是你有时候会看见我拿出一块值得100铜子儿的银币施舍给流浪者的理由。

在原著中,叙述者“我”是站在一个成年人的角度在回首过往,更为理性,也加入了更多的思考。因此,“我”和于勒叔叔的往事令我愧疚,在往后的生活中,“我”一直以悲悯之心去弥补这个遗憾。

莫泊桑借助“我”的命运发展表现了“人性本善”的真谛,让原本灰暗的故事一下子闪烁着人性的关怀,给人以希望。

课文除了对原著掐头去尾之外,还删减了原著中对菲利普夫妇生活细节的描写,这一处删减其实很大程度上模糊了这篇小说所要表达的真正情感色彩。

课文中对菲利普夫妇二人,即“我”的父母所做的描写不外乎他们的贫穷,但是原著中却通过人物的反面,更进一步地表现了这对夫妇多样的人格。在原著中,生活在重压之下的父母隔阂重重,母亲“常常找出一些尖酸刻薄的话,一些含蓄、恶毒的责备话发泄在我父亲身上。”

在原著中,莫泊桑通过这一系列的细节刻画,入木三分地体现了底层夫妻、百姓越是身处困境,越是不懂得相互扶持,反要落井下石的悲哀,这也为后文中夫妻俩不和于勒相认埋下伏笔。但是删减过后的课文中将叙述重心完全放在了这对夫妻贫苦的现状上,只是单纯为了引发同情。

除了夫妻之间的矛盾,原著中还颇费笔墨地体现了这对底层夫妻的虚荣。小说中提到,在于勒出现之前,菲利普夫妇每周末都要带着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们打扮齐整地前往港口等待,但是他们一家的“仪式”夸张得令人咋舌:


“我的父亲穿着礼服,戴着礼帽,戴着手套,让我母亲挽着胳膊,我的母亲打扮得五颜六色,好像节日悬着万国旗的海船…… ”

莫泊桑以一种戏谑的方式嘲讽了菲利普夫妇身上的虚荣。他们身处底层,家境艰难,却依然要强颜欢笑地招摇过市。只因为听说于勒发了财,夫妇俩无时无刻不想着要去沾他的光,得到他的好处。因此,莫泊桑在同情这对夫妇之余,又掩饰不住地要讽刺他们:


“我现在还记得我可怜的双亲在星期日散步时候那种正颜厉色、举止庄重、郑重 其事的神气。 他们挺直了腰,伸直了腿,迈着沉着的步伐向前走着,就仿佛他们的态度举止关系着一桩极端重要的大事。”

但是从“阉割”过后的课文来看,“我”的叙述口吻反而没有了那么多关于同情、讽刺的色彩,只剩下一层平淡、冷静叙述。无论是从小说的文学主题还是艺术色彩来看,被“阉割”过后的课文都显得浅显、失色不少。

从课文的删减版本来看,《我的叔叔于勒》只是表达了对金钱社会下人与人关系的“鞭挞”,以及底层小人物的悲哀,但是课文忽视了一点,也是原著最伟大的一点——那就是悲悯之心。

当一个人对世界、对生活产生了悲悯之心,他才会懂得去珍惜、去敬畏、去改变。

读完课文,我们可能会单纯觉得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批判金钱的罪恶;而原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读完之后你读懂其中的悲哀,但又能看到悲哀以外的东西。莫泊桑其实不是要用这样的悲哀去刺痛读者,而是在于传递背后的悲悯之心,正如小说开头中,“我”在同学惊诧的目光里给乞讨者送去了5个金法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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