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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8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①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②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③保健药品;④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⑤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⑥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⑦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 (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⑧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暂行办法》将于9月施行。

编辑:何颖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