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对涉事学校的从轻发落,是否属于包庇,不太好说。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处分肯定是过轻了,因为涉事学生的行为并不是简单的违反某项校规,而是刑事犯罪,存在本质的区别。

案件简单回顾

2019年2月22日凌晨,被告人努某趁着被害人酒醉之际,将其带到自己出租屋内,强吻被害人并强摸被害人下体,且意图发生关系。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努某因此而终止犯罪行为。之后被害人报警,努某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努某系犯罪中止,且有自首情节,可适用缓刑。

最终,努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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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浙大开会讨论认为,

1、这个学生是初犯;

2、犯错后强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深刻反省和悔改之意;

3、该学生来自少数民族,且是贫困地区;

4、该学生离毕业只差临门一脚,如此时开除学籍,将前功尽弃。

7月17日,浙大在其官网公布了对努某的处理结果,给予努某留校察看12个月的处分,到期可申请解除。

短评

1、可以看到,学校对于努某的从轻处分给出了四个理由:初犯、有悔改之意、少数民族、贫困、即将毕业。

2、那么,这些理由能不能成为对努某从轻处分的依据呢。

看看事实,努某强奸未遂的罪名成立,并且已经被判刑。尽管被缓刑,但充分证明努某的行为并不是简单的犯错,而是属于犯罪,而且是刑事罪犯。虽然努某还是个学生,但因其留下了案底,他的人生已经有了永远不可抹去的污点。

事实中的任何一项,都可以证明校方给出的四条理由均占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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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另外,还有几点需要调查核实。

  • 有网友爆料称,她2019年4月19日前在某APP结识自称搞摄影的努某,4月19日努某以看学校知名约见该网友,并将其带到清吧喝酒。该网友称自己天生酒量好,但与努某喝酒后的事自己便无意识了,她怀疑被努某下药。该网友醒来后已在酒店,努某对该网友做了通报中同样的事。
  • 另有网友爆料称,努某之前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努某几次去酒吧出手大方,这位同学糟蹋了20个女学生。
  • 据知情人士称,努某曾领过学校补助,因挂科给停发。努某挂科是常态,全专业120多人,努某排110名左右。班级平均学费140多分,努某学分1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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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几条暂时未得到证实,是需要接下来重点核查的事情。如果反应均属实,一方面,努某便属于有前科人员,只是未被发现或未进行官方处理。无论其自首还是表示愿意悔改,实际只是为了自保。就像季子越,此前也发过公开道歉信,但在被学校开除学籍后,马上又发表了不当言论。充分证明,对于此类犯错甚至犯罪的人,需要的是法律的严厉惩处。另一方面,努某也并非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甚至连其是否为贫困生都值得怀疑,找不出对其从轻处罚的任何理由。

所以,对于努某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全面仔细核查。

校方再次回应

由于不少网友认为学校给予努某留校察看的处罚过轻,浙大再次回应表示,针对网上反映的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的后续调查,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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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

有句话叫“无风不起浪”,既然又有人反映了努某的诸多问题,便应该追查到底,不能仅仅凭借努某真假难辨的事后表现作为对其处分的依据。而且,根据网友所反映的情况,有必要申请警方配合调查。毕竟网友所反映的情况不仅仅是违反校规校纪的问题,还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如果努某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他一年零六个月的刑事处罚也将可能需要作出调整。

结束语:这个案件看似简单,但其中反映出了诸多需要我们深思的事情,对于大学生,到底是理论知识的教育重要,还是思想品德、法制、爱国等方面的教育更重要。努某、许可馨、季子越这一系列的反面教材,让我们心存忧虑。对于此类大学生,是应该严厉处罚,还是应该竭力保护,不同的抉择会产生不同的深远影响。

大家对此有什么感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