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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交通部门已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了,判定你为本次事故的全责,就可以说明黑车非法运营与本次事故没有任何关系。非法经营与交通事故是互不干涉,一码归一码的,非法经营是在运管部门的管辖之内,而交通事故是在交警部门的管辖之内。由此可以看出,交通事故中交警只能根据现场勘察,事发的起因来划分责任的。

至于举报对方非法经营,必须要到相关部门去举报,对本次事故划分责任是没有任何关系,而有关部门接到你的举报后,要经过取证才能立案,待勘察核实后会给予相应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违法所得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分析,个人看法:既来之则安之,得饶人处且饶人,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想复原是不可能的了,只要人没事,至于钱财乃身外之物,有了多花点,没了少花点。再说了就算你举报了,对你没有任何益处,反而会给对方造成损失,严重者会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要是心里真的过不了这道坎儿,可以拿此事尝试和对方协商一下,适当的补偿一点损失,要是对方不肯,那就请高抬贵手,避免意料不到事情有所发生,后悔终生。

你举报了对方,对方被坐实后会被处罚。

但,与你的交通事故没一毛钱关系,你还是全责,该赔赔该修修。

就是报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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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你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根据交警事故处理的结果,你承担全责,那么你作为成年人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个跟他是不是黑车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其次,对方尽管是黑车,但是没有违反交通法规,而由于你的过失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但是你确以对方非法营运想进行报复,实在是不可取。

作为一名成年人,既然自己违规了,就勇于承担责任。况且大部分的交通事故,是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只会是没有伤到人,其实都是可以解决的。尽管对方开黑车 ,但是对方没有伤害到你,也没有损害到你的利益,想想对方一家老小都要靠他养活,因为你的举报,可能导致对方失去生活来源 ,于心何忍。一个人多行善事,必然会得到福祉的。

为了防止基层腐败,国家对行政部门有着严格的分工。很多人回答的都很明白,跟“黑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只处理交通事故原因及责任方面问题。至于“黑车”的非法营运,则归交通运输部的运输管理部门。从最高的行政级别来说,交通事故归公安部管辖,非法营运归交通部管辖,大家可以查一下,这两个部门有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隶属关系。

遵纪守法,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举报,是我们公民应尽的义务。对非法营运的涉事车辆和人员的举报,可以先拨打12345市长热线或者12328运管部门进行先期咨询。

一般来说,打进电话后,接线员会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的记录。可能会要求举报当事人提供视频录音等证据,最后接线员会提供事发地管辖的运输管理部门的地址,把视频录音等证据提供事发地管辖的运输管理部门。至于你提交证据的时间可以自己协商。到运输管理部门后,会有很多的官方语言,自己体会。举报受理结束后,没有也不会有对涉事车辆和涉事司机处理的后续反馈。你的举报,是一次匿名举报,相关办案人员会依据相关法律严格执行保密工作。

那涉事车辆和人员的后续处理呢?现在有相关的文件要求,运输管理部门不得钓鱼执法。这就限定了运输管理部门即使接到实时举报电话也不得立即出勤到现场,否则有“钓鱼执法”的嫌疑。涉事车辆和涉事司机会在案发地受运输管理部门重点监控,涉事车辆和涉事司机会在运输管理部门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后,才会联合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拦截。

至于非法营运,你的一次举报不构成对涉事车辆和涉事司机处罚的重要证据,只是违法行为的一个办案线索。

你全责说明是你责任,跟对方是什么车,干什么的有什么关系,对方就是酒驾,你追尾对方,你也是全责,你的心态有问题,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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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是处罚你,交通肇事全责,与别人合不合法跑车有毛关系吗?首先做的,赔偿人家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