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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晨报全媒体记者 乔静涛 太原报道7月14日,记者从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下发的《关于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日的通知》精神,自2020年8月起,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日将统一为每月1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发放日顺延。

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要做好与发放日变更相关的各项工作,统筹考虑,科学安排,衔接有序,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及时将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时间变更的信息通知到企业和领取待遇的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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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