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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来的总归是要来,在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落地后,券商自评工作也在第一时间开始。

券商中国记者独家获悉,这几天各地证监局开始向辖区内券商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并附有工作底稿等统计材料。就底稿内容来看,除了按照修订内容对加减分项进行调整外,“证券公司支持引入中长期资金情况”和“支持平稳春节后平稳开市和应对新冠疫情工作情况”两项加分项,也将给不少券商带来意外之喜。

从此次券商自评节奏看,真可谓时间紧、任务重,各家券商需要在7月17日之前报送自评结果。短短一周的时间覆盖大量统计数据,自然需要上下齐动员。北京某大型券商合规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该公司已成立相关工作组,在底稿下发之前已进行初步测算,目前已对公司前中后十余个部门通知到位,正在加班筹备自评工作。

第一时间下发自评底稿

时间进入2020年的下半年“后疫情时代”,各项工作也在明显提速。

在征求意见结束三周后,7月1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对此前运行三年的2017年版本进行了正式修订。7月10日深夜,中证协也紧随发布了《2019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对证券行业38项经营指标进行排名,其中16项指标适用于今年的分类评价工作。

万事俱备之下,分类评级的第一步——券商自评工作自然不能再拖。券商中国记者获悉,近期各地证监局开始向辖区内券商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并附有工作底稿等统计材料。

例如,7月11日,北京证监局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内券商下发通知,要求各家证券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认真组织、周密细致地做好分类评价自评工作。

其中,在今年的自评中,母子公司原则上应当合并评价。通知要求,今年分类评价应将投行子公司、资管子公司、经纪子公司及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子公司有关情况,合并纳入母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进行自评,自评结果报母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此外,通知中还称,证监局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及相关要求,认真复核证券公司自评的评价指标计分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各项业务发展等评价指标,并将严格核实相关信息。“请各公司在填报时务必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出现漏报、瞒报、错报的问题。”

声誉风险已纳入“全面风险管理项”之下

回顾以往,在《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尚未修订完成之时,每年券商自评工作底稿的变化,都代表了监管对券商业务的新期盼。而在新规落地后,此前一些“打补丁”的评价分数也被固定下来。

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新旧对比来看,除个别条款顺序、文字表述有所调整外,加减分项均有大量调整,包括优化业务发展状况评价指标、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加分、完善持续合规扣分标准等,均已反映在此次的自评底稿中。

就加分项来看,新规对行业差异化、专业化发展提出了明确考虑,包括修改财富管理指标、机构客户服务指标等。据券商中国记者近期按照中证协公布的16项指标测算,业内近60家券商均可获得加分。中小券商的加分项主要体现在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评价、财务顾问业务、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等项目上。

另外,在今年的加分项中,有两个指标的亮相将带来更多惊喜。首先是“证券公司支持引入中长期资金情况”,这一加分项考核时间为2019年5月-2020年4月,证券公司需要填写评价期内各月末资管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规模(月末资管产品投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股票规模)及资管产品的总资产。

在开年疫情影响之下,节后开市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少不了各家券商的助力。在这场硬仗中,表现良好的券商也将获得意外之喜。在此次加分项中,“支持春节后平稳开市和应对新冠疫情工作情况”同样可获得加分。具体而言,券商需要填写两方面的详细内容:一是2月3日和4日两个交易日证券公司自营累计净买入股票金额;二是2月3日至5月29日股票质押合约展期累计金额。

除此之外,在今年分类评价工作中,监管将对证券公司参与新三板业务、服务新三板改革情况进行专项评价;对服务民企纾困、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等专项监管工作突出的证券公司予以适当加分激励。通知显示,相关评价标准由专家评审会审议后,证监会机构部将在分类评价复核工作中统一调整加分。

在扣分项方面,由于新规加入了附件《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原本的“底稿B”也一分为二。在对新规涉及扣分项目进行修订之外,监管新增B-2表,即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标自评,涉及自营债券投资总规模、新股发行项目总数量等13个具体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声誉风险管理”一度成为市场热词,但对于最终如何执行尚无定论。在今年的工作底稿中,声誉风险管理也写入B-1的扣分项自评表格当中。

在“全面风险管理”项下,声誉风险管理被描述为: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健全并有效执行,能够有效管理并及时监测公司重要舆情以及工作人员以公司名义公开发布信息、接受采访行为及内容,客观研判、妥善回应舆论反映情况或质疑。不过,包含该项在内的11项暂无需标注存在问题,仅需要填写“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标自评”表格即可。

今年A类券商占比提升10个百分点

“分分分,券商的命根”,每逢分类评价大考,都是券商最为紧张的时刻。

随着愈来愈多业务规则与分类监管挂钩,券商分类结果往往备受关注。具体来看,分类评价影响包括:风险控制指标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频率、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等方面。

对比来看,在去年7月,2019券商分类评价结果已然出炉,而今年的自评工作刚刚开始,受疫情影响可见一斑。有券商合规人士笑称,“往年是经常牺牲五一、端午假期,今年足足拖到了暑假”。

为了“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券商自评工作也将是一场加班加点的“硬仗”。对于此次券商自评来说,的确可算是时间紧、任务重,各家券商需要在7月17日之前报送自评结果。短短一周的时间覆盖大量统计数据,自然需要上下齐动员。按照惯例,券商自评由合规部门牵头,涉及部门提供资料,大量的协同工作也考验着券商的反应速度。

北京某大型券商合规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该公司已成立相关工作组,在底稿下发之前已进行初步测算,目前已对公司前中后十余个部门通知到位,正在加班筹备自评工作。

自评工作将涉及哪些部门?对于这一问题,该合规人士称是“全部”。就业务部门来看,经纪业务(财富管理)、投行业务、债券业务、资产管理、证券投资、金融创新等部门均需参与;在中后台上,法律合规部、信息技术、风险管理、质量控制、财务、人力、办公室等等,均需在第一时间参与其中。

不过,这样的忙碌自然是值得的。券商中国记者关注到,往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B、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是“40%、50%、10%”,2019年共有38家A类券商。而在今年的通知中,这一比例被调整为“50%、40%、10%”。这也意味着,2020年将有更多A类券商出炉,粗略估计约将达到50家。

一般而言,经证券公司自评、证监局初审、证监会机构部复核,由机构部、证监局、自律组织、证券公司代表等组成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按照以往流程来看,最终结果还需要1-2个月的时间落地,业内还将持续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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