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登记以来,房照、土地证、林权证等不动产统一到一个本上,让村民的产权变得清晰,能更好的的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也方便得了管理,但是办的时候却是一波三折,工作人员也很无奈,问题出现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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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产权意识淡薄

一是在以前建房子的时候,农村管理还不那么规范,村民选好一块地,就建起了房子,没有经过国土和住建的规划和审批,村民觉得房子建好了就是自己的,不需要办什么手续。二是村民翻建房子,认为有一个房本就行,就留着以前房屋的房本,但是跟现房存在很大的差距,之前老得房本没哟更新,基本没有什么用,三是农村房屋买卖,就单一签个合同 ,很少有去过户的,他们认为有合同就行,房本只是一个形式,等拖到最后,有一方失联或者死亡,这个房子的不动产登记就难以进行下去。四是村民特意隐瞒自己房屋的面积,害怕多交钱,造成房本和房屋面积不一致。

二、工作人员不负责任

一是以前从事这个业务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经常把户主的姓名、房屋面积等信息登记错误,以至于房屋的现状跟放权证上的差别很大,造成了很多麻烦。二是监管不到位,对农村住房的排查不到位,对新建房和翻建房不闻不问。三是官僚主义等思想严重,得村民求他才能办事,要不不给办。四是村民在宅基地登记时,没有很好的明确邻居之间的界限,造成很多的纠纷,办证难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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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留到了现在,现在的工作人员也很无奈,但是还得想办法给村民处理,这毕竟是民生问题,如果你家的房子还没有办理,最好尽快处理,这个毕竟是村民的个人财产,如果遇到占地、搬迁等好事,你就会有很大损失。如何办理,小扶给您几个建议,毕竟在农村这么多年,还是了解一些的。

三、小扶给几个建议

一是村民看看家里有没有手续,以前分房照和宅基地登记证,2个缺一不可,对照两证上房屋面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以跟房屋现状一样的为准,另一个去做变更就可以了,什么都没有的话,就得重新批复,重新办理就可以。二是房屋买卖情况,如果没有过户的话,赶紧去过户,如果卖方死亡,需要看看卖方有没有直系亲属,需要卖方办完继承后在进行过户登记,很麻烦的。 三是继承的房屋,父亲去世,房屋留给孩子,这时需要进行到公证处公证,自己的姐妹兄弟都得签订放弃继承,房屋才能公证到你的名下。还有很多情况,因房而异,你也可以去当地的国土和乡建看看有没有自己家房屋的底跟,有过登记的好办理些。

小扶在农村这么多年的了,前前后后给村民办了30多个房本,建议大家一定要按正常的审批、规划建房,不用害怕交税,没有多少钱,也就几百块钱,现在办事效率还可以,不要因为自己的耽搁,影响了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