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顾元森)7 月 1 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不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 " 升级 " 为违法行为。《条例》实施 10 天以来,共有 2700 多人次被处罚,与 6 月同期 1.6 万人次不佩戴头盔被登记教育相比,环比下降达 83.1%,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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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鼓楼等地骑车戴头盔者超 9 成

" 刚上路的时候,我发现其他人骑电动车都带着头盔,而我没带,我就意识到做得不对。"7 月 8 日上午,在珠江路和中山路东北角,刘某因为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被处罚。他说自己刚从外地来南京,虽然还不知道《条例》的具体规定,但是从其他骑车人身上,察觉出自己的 " 与众不同 "。

交警表示,南京交管部门从今年 5 月开始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进行管理,鼓励市民主动佩戴,提倡企业为员工配备头盔,并对不佩戴头盔的市民进行安全教育。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得到了大幅提升,其中玄武区、鼓楼区等主城区的佩戴率达到了 90% 以上。

" 南京警方很早就宣传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了,我们听了宣传就赶紧买了头盔。" 市民王先生说," 一开始还不习惯,后来看大家都戴头盔,自己也每天戴,慢慢就适应了。"

交警除了现场处罚还进行安全教育

为大力宣传推广佩戴头盔,南京交管部门先后设计印制了多种宣传单页,累计向 25 万多名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发放,还拍摄制作了 " 头盔 " 主题安全警示教育片,在全市 30 余处楼宇户外大屏进行播放,并在主城区路口不间断播放宣教音频。

今年 5 月以来,为了帮助更多市民提升佩戴头盔意识,南京警方对 " 不戴头盔 " 行为开展现场指正,在为期两个月的教育宣传期内,全市共有 7.4 万人次因没有佩戴头盔而被交警现场登记身份信息。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除了指出 " 不戴头盔 " 的违法行为,交警现场还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并出示 " 安全从‘头’开始,生命幸‘盔’有你 " 的宣传单页,进行政策宣讲和安全教育。单页上不仅印有《致电动车驾乘人的一封信》,还能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即时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 大多数处罚对象都比较配合,并承诺以后会戴头盔驾乘电动车,周围的围观群众偶尔也会帮我们进行安全教育。毕竟经过高频次、长时间的宣传引导,大家都知道驾乘戴头盔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在思想上达成了共识。" 交警表示。

电动车事故死亡率同期下降 7 成

据南京交管部门统计,5 月 1 日全市推广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举措以来,在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因颅脑受伤导致的死亡事故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26%,死亡人数下降 21.7%。其中南京主城六区更是分别下降 71.4% 和 72%。

6 月 8 日下午 3 点半左右,在建邺区江东中路奥体大街路口,一辆外卖电动自行车在闯红灯的过程中被一辆白色小轿车撞翻。通过现场视频可以看到,由于撞击速度较快,外卖骑手在空中翻滚了两圈后重重地砸在了地面上。轿车驾驶员急忙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然而,不到 10 分钟,这名外卖骑手居然爬了起来。经医生检查,该名骑手只受了轻微擦伤,并无大碍。" 以后再也不敢闯红灯了,幸亏头盔保住了我一命。" 外卖骑手心有余悸地说。

交警表示,在查处中发现,有个别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买了头盔,但没有坚持佩戴,看见交警设卡时才戴上应付检查。对此,警方提醒市民,临近三伏,戴头盔或许会闷热不适,但是生命安全无小事,只有养成驾乘佩戴的良好习惯,才能发挥头盔的防护作用,为交通出行增添安全保障。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