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交流锻炼工作的意见》,首批4名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到房山区法院基层法庭、行政审判庭,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侦、经侦部门交流锻炼,着力提升公诉部门自行补充侦查、引导侦查能力,强化诉前主导、推进检警协同;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努力改进实战经验少这一制约基层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队伍提升专业能力的瓶颈问题,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办案队伍。

转眼两个月过去了,看看大家都有哪些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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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潇潇

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

锻炼单位及部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长阳法庭

查阅案卷、开庭审理、撰写判决,是法庭法官的每日工作缩影;5000余案件,9名法官,日结案2件,是他们的工作常态;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从法理、情理、道理入手,既背对背劝解,又面对面调解,妥善化解矛盾。从基层法官身上,我不仅学到专业法律知识,更多的是他们处理纠纷后,双方胜败皆服的工作方法,他们对待案件一丝不苟、敬业奉献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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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梦遥

第五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锻炼单位及部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

2020年5月,我获得了去房山区法院行政庭学习交流的机会。转眼两个月过去,在这个新集体里,我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无论视野还是业务能力都有了进一步提高。通过翻阅案卷、与当事人接触、撰写法律文书,从中学习了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虚心学习,严于律己,促进自我提升,以便回到原工作岗位后更好地服务于行政检察工作。

隋丹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锻炼单位及部门: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侦大队

通过参与侦查工作,我更感公安的侦查不同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是一个由“一篇纸”到“一本卷”的“工程”。侦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直接影响后续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侦查阶段调取证据全面、充分,工作开展细致、严谨,将大大提高后续的审查逮捕、起诉效率。同时我深感作为一名检察官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充分发挥捕前、诉前、审查起诉中引导侦查能力及自行补充侦查能力,使侦查、审查工作形成良性循环。

郭康豪

第二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锻炼单位及部门: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经侦大队

来到公安机关交流,让我开拓了视野,丰富了阅历,并通过直接接触案件证据的第一手来源,了解了侦查取证工作的工作要点,突破原有审查思维局限,锻炼了自身的侦查意识,深刻体会到了侦查思维和审查思维的不同,有效地提高了自身侦查能力、引导补充侦查能力。(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闫潇潇 车梦遥 隋丹 郭康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