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盈莹又被骂上热搜了。

在第四期《浪姐》中,蓝盈莹和黄龄吴昕分在了一组,在讨论曲目的表演形式时,蓝提出一起表演乐器。

蓝盈莹和黄龄本身都会乐器,所以蓝提出,希望吴昕10天速成一个乐器来配合团队的表演。

吴昕却因此崩溃痛哭,因为她觉得10天要学会一个乐器实在是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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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因此骂蓝盈莹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太以自我为中心,认为她自己能做到的事情,吴昕也能做到,完全没考虑别人的感受。

在第四期加更版中,蓝盈莹再次“翻车”了。

因为自己组选的歌是舞曲,于是大胆邀请作为竞争对手的李斯丹妮来教自己组舞蹈。

虽然李斯丹妮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但是她的队长张雨绮却立马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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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张雨绮帮李斯丹妮拒绝蓝盈莹#就在热搜上挂了一天。

当然,结果就是蓝盈莹被狙得更厉害。

“太讨厌蓝盈莹了,一个劲给自己拉戏”“大家现在是竞争对手,凭什么要牺牲我的时间去教你?”

看到这些言论,我不禁为蓝盈莹叫屈。

首先,作为队长,当然是从团队的角度出发,如果能够创新采用乐器表演的形式,说不定能出奇制胜,加不少分。

另外,队伍分到了舞曲,但是本队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舞担,因此邀请跟自己关系不错又擅长舞蹈的李斯丹妮来教他们组。

蓝盈莹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请求,但是否答应,决定权完全是在吴昕和李斯丹妮手里的。

她只是问一下,顶多算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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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事情变得有争议的,其实是吴昕和李斯丹妮。

在“吴昕事件中”,蓝盈莹一开始提出的是,让吴昕唱歌,自己跟黄龄表演乐器。

老师马上否定了这个方案,因为吴昕并不是主唱担当,而且如果只有两个人表演乐器,观众的注意力就会被吸引到这两个人身上。

老师给出的结论是:要么三个人一起表演乐器,要么都不表演。

于是蓝盈莹就径直跟黄龄讨论起来:让吴昕学什么乐器。

而在她们讨论的时候,吴昕对此一言不发,干瞪着眼睛。

等他们讨论完,发现不可行,放弃了这个方案,吴昕才开始闷声掉眼泪:对不起队友,拖后腿了。

首先吴昕没有乐器基础,她也不是非常有冲劲的人,很明白自己是没有办法在10天内拿下一门乐器的。

她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却不懂得拒绝。

假如老师没有帮忙否决这个方案,那么吴昕是不是就强迫自己去学了呢?

而她自己在采访中又提到了,(对她来说)10天学一门乐器是绝对不可能的。

而“李斯丹妮”事件中,蓝盈莹直接就邀请了玩得比较好的前队友李斯丹妮来帮忙扣动作。

我想李斯丹妮肯定也知道两组之间是竞争关系,想过队友也许会不喜欢,也有考虑到仅10天的时间,很有可能队内都自顾不暇。

但是李斯丹妮最后还是答应了蓝的请求,还是张雨绮霸气,反口就代替李回绝了蓝:她现在没有空!

吴昕和李斯丹妮不是特例,像她们一样不懂得拒绝的人不在少数。

烂好人,是不会被珍惜的。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你的善良,必须有点锋芒,否则等于零。

一些“随手帮忙”的小事,有了第一次,那么很有可能就会有第二第三次。

渐渐的,“便利贴女孩”名声在外,大家都会来找你。

很多时候,勉强答应下来的请求还有可能“吃力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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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里面的关雎尔,就是一个典型的不懂拒绝的“便利贴女孩“,同事因为不想加班,便软磨硬泡地把手上没做完的报表交给她。

关关加班加点,终于把报表赶完交了上去。

最后领导发现报表的前面(不是关雎尔做的部分)出现了错误,导致整个报表作废。

而关雎尔,本来出于好意帮忙,却成了背锅侠。

让我说,是否接受一个请求,应该由主观意愿和客观情况共同决定。

两个条件,任意缺一个,都不要去答应别人的请求。

你愿意帮他这个忙,但是自己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那就坦诚相告。

如果你可以帮这个忙,但是自己并不愿意,也可以大方拒绝。

如果对方对你进行道德绑架,你不妨大声告诉他: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永远不要担心辜负别人的期待。

当他来提出要求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鼓励大家学会拒绝,并不是提倡每个人都要自私地活着,而是希望每个人都能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要碍于情面而委屈自己。

拒绝别人,是一种能力,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拥有这种能力。

而习得这种能力的人,无疑会过得更加潇洒。

记住:帮助别人,是美德,不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