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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虞城县润民教育集团干扰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处理的通报

2020年7月1日,虞城县润民教育集团在全体教职工内部以微信的方式下发了《润民教育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考核规定》,限制本集团初三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这种行为违反了《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2020〕116号)中的“招生工作基本原则和招生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本人意愿,限制、强迫、误导考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干扰了了我市正常的招生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商丘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第1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虞城县润民教育集团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责成虞城县教育体育局依规依纪对虞城县润民教育集团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生工作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0年7月5日

来源:商丘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