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尧

清朝嘉庆三年(1798年)八月,湖南长沙。

炎炎烈日的炙烤下,聚集省城的诸位湘江才子们人头攒动,多年头悬梁锥刺股的埋头苦读,只为了这三年一度的科场乡试,毕竟一旦考中成了举人,就能成为了朝廷的预备官员,实现了身份和阶层的跨越,走向功名利禄的征途。而举人中的第一名“解元”,更是各位参考的秀才们眼中至高无上的荣誉和目标,而对于一个年轻士子来说,他更有十足的把握,在这群考生中独占鳌头。他的名字叫彭珴。

彭珴并非泛泛之辈,他就学于大名鼎鼎的湖南岳麓书院,师从书院山长(负责人)罗典。罗典,进士出身,曾在朝中多年为官并屡次主持科考,后因母亲年迈而辞官还乡专心治学,先后执掌岳麓山27年之久,是当时闻名天下的治学大家。此番乡试,共有100余名岳麓子弟参考。考试完毕之后,大家凭借记忆把参考的文章默写出来,然后请老师罗典审阅并预测一下考试结果,罗老师认真仔细的翻阅了弟子们的文章,最终彭珴的文章让他眼前一亮,八十多岁的罗老师兴奋的对彭珴说:你的文章写的很好!解元的头衔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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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到恩师的如此评价,彭珴自然兴奋不已,虽然罗典不是考官,但对于博学多才又是进士出身、多次主持科考的老师,彭珴还是有着无比的信任的。然而当发榜的日子到来,彭珴却惊呆了,第一名的名字并不属于自己,而是一个叫做傅晋贤的陌生人,更诧异的是,直到自己看完整个榜单都没有自己的名字!落榜的噩耗无疑是晴天霹雳,恩师的赞许和残酷的现实形成的强烈的反差让彭珴心有不甘,于是他向科场申请重新查看自己的试卷。

所幸的是,清朝科举制度中有一项特殊规定,那就是所谓“发领落卷”,这项于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设立的之制度规定科举乡试、会试中发榜十日之内,允许落榜士子领回自己的试卷阅看,以示公正。同时,要求考官对落选的试卷要给出明确理由,并允许考生提出申诉。面对彭珴的请求,科场部门爽快的答应了,然而更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彭珴的试卷竟然不翼而飞,下落不明了!

这无疑更是晴天霹雳!接二连三的意外,扑朔迷离的案情让年少的彭珴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束手无策,然而曾两次出任会试考官又两次主持河南乡试的老师罗典自然明白此事绝非意外。而同时,此次乡试的闱墨也正式出版发行了,当彭珴读到这份类似于今天高考满分作文汇编的材料时,他吃惊的发现,那个取得头名的傅晋贤的文章竟然和自己的一字不差!原来自己的卷子竟然被冒名顶替了!

然而更离奇的事情还在后面,大概是知道闱墨一旦发行终究纸包不住火,这个傅晋贤竟然主动找上门来,他提出要和彭珴私了,开出的价码则是由傅晋贤出钱为彭珴捐一个知县,希望彭珴就此罢休(比起当下某些高考冒名顶替者还有些人情味)。彭珴对此断然拒绝,明明自己有头名的实力可以走正途科举出仕,却为何要把功名让给别人换来行异途捐纳为官?罗典对傅晋贤的行径更是气愤交加,他亲自将此事的详细情况写成一篇文字材料,且措辞严厉,直接呈交给时任湖南巡抚姜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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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晟和罗典一样都是进士出身,属于“正途”出身的官员,和罗典后来弃官从学不同,姜晟一直身在官场且屡有起伏,他此前曾在湖北担任巡抚,后因防汛不力被朝廷贬职,此番异地复任,姜晟自是如履薄冰小心翼翼,面对罗典的实名实据举报,姜巡抚自然不敢怠慢,于是亲自过问并下令彻查。

结果很快出炉,原来傅晋贤向书吏樊顺承行贿1200两白银,请其帮忙在考场中寻找成绩优异的试卷替换成自己的名字以便自己能够上榜,樊顺承则买通了负责科考的内场书吏罗文秀,由该罗利用职务之便具体操作,于是彭珴试卷的署名则被篡改成了傅晋贤的名字,而对外则宣称彭珴“试卷遗失”(罗书吏眼光也实在是太毒辣,直接给挑了第一名的卷子)。只可惜,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最终还是大白于天下,真相的出炉更是让舆论一片哗然。

历朝历代对于科举作弊都是严惩不贷,清朝更不例外,有清一代因科场作弊被判刑流放甚至处死的考官士子比比皆是,更何况是这种性质恶劣的冒名顶替。很快,傅晋贤、樊顺承、罗文秀三人均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的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体现了考场的公正。

当事人彭珴最终也拿回了本就属于他的解元头衔,而一心为了学生的罗典老先生则继续根植岳麓书院著书教学直到仙逝,他也被公认为是岳麓书院最优秀的山长,并被视为湖南文化的集大成者。至于那位在本案中主持公道的姜晟则日后官运亨通,后升任直隶总督、刑部尚书,成为从一品的一方大员。

这场轰动全国的科场冒名顶替案件终于落下帷幕,我们应该看到,自隋朝以来已经走过一千余年风雨历程的科举制在清朝已经走向完善成熟,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对破坏规则者的严惩不贷为科举制的公平性提供了充分保障,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如果彭珴不是岳麓书院出身,有着罗典这样重量级的人物亲自为其伸张正义,又得到一省最高长官的亲自过问,他最后到底能否成功申诉,恐怕还是个未知数。当然一切已成当年往事,就该案的结局来说,还是令人感到无比舒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