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可能会以为,银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行长、副行长在自己的银行想贷款多少就贷款多少,而且可以到期以后再续贷不用偿还,如此循环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只支付贷款利息而一起使用这笔贷款?这样做到底合法不合法呢?

实际上,这里面存在很多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误解,而银行信贷有严格的内部管理规定和监管规定,从而在自己银行大量贷款并续贷不还并不容易。如果稍微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可能就会违规违法。

首先,从个人贷款的用途看,银行的高管无论是支行长、分行长还是总行的副行长,想在本银行贷款1000万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个人贷款一般来说,除了住房按揭贷款就是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只能用于购买住房,并且要有住房购买合同、提交了首付款;个人消费贷款资金允许用于大额消费品、家居家装、旅游、结婚、留学深造等常规的消费,也包括就医等特殊的消费用途以及一些其他的合理缺资情况。所有的个人贷款资金都不能用于股票、基金、期货、房地产开发等理财和投资渠道,个人消费贷款更不能用于购房和住房首付款。

因此,从个人贷款的用途看,要想贷款1000万元并不容易,除了买房还真的没有办法贷款1000万元用于消费。

当然,个人贷款中还有一种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而银行的高管不可能办理个体经营性贷款和个体工商户贷款。

这里要说明的是,银行的高管无论是支行长、分行长还是总行的副行长,贷款用途审查和标准与一般的贷款客户没有什么区别,而如果你要用伪造的用途,那么,就会违规甚至违法了。而一笔贷款的过程要经过支行的两名客户经理、支行的主管副行长、行长、分行的专业审核人员、审批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甚至分行长、副行长审批,这么多人为你的贷款用途作假是不是太难了,而一旦你的贷款用途作假被发现,上面的所有人员都可能会受到总行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其次,从个人可以贷款的金额看,银行的高管无论是支行长、分行长还是总行的副行长,想在本银行贷款1000万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银行贷款不是像有的人想象的那样,想贷款多少就贷款多少;想给谁贷款多少,就给谁贷款多少?即使银行的高管也不行。

个人银行贷款额度有严格的限制和规范,简单地说一个事例:

如果是购房贷款,首套房贷款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如果银行的高管办理1000万元的购房贷款,那么,需要购买总价格1426万元的住房或者商铺。如果是第二套住房或者商业用房,首付款的比例更高,需要住房总价格更多。

如果是购买汽车贷款,一般规定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如果要通过购买汽车贷款1000万元,你必须购买总价格1250万元的汽车。

如果说上面的规定还可以有钱任性的话,另外一条规定则会让你真正感受到贷款并不容易到吐的感觉。

所有的银行和许多贷款机构都有规定,贷款的最大额度是每月还款额要低于年度平均月收入的50%。换句话说,年度收入是算度还款的2倍以上。如果1000万元的贷款,优惠利率(由于银行高管的原因可能给予最低的贷款利率)年度以5%计算,一年的贷款利息是50万元,年度稳定的收入要在100万元以上。在目前的情况下,支行长、分行长可能符合要求,总行的副行长可能无法达到这一收入水平。更重要的是,由于在本银行贷款,收入证明是银行的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出的,根本无法作假。

其三,贷款1000万元根本无法使用,不仅白白赔了贷款利息,根本没有办法续贷或者展期,否则就有可能违规甚至违法

前面说到,贷款用途有严格的限制,30万元以上的支出需要有资金使用合同和受托支付,而且资金不能再回流,否则就是违规。

而且贷款资金不能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股市投资、购买基金等,否则也是违规。所以,如果1000万元贷款每年至少50万元的利息对贷款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如果到期不还,理论上只能展期一次,期限为原期限一半以下,同时贷款的五级分类已经下调到关注。这无论是对银行还是对高管个人都有一定的影响。

而如果要续贷则需要将以前贷款全部还上,然后再以一笔新的贷款的方式重新申请、审核、审批一笔贷款。

因此,如果真正需要贷款资金,银行行长等高管贷款1000万元可能并不违法也不违规,但前提是真的是否有必要?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操作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就有可能违规甚至违法,那么,就不仅仅是相关人员受到处理,贷款申请人本人也可能会受到处理甚至可能被取消任职资格,是不是得不偿失啊?

而所谓的贷款到期不还展期、不断续贷几乎是不可能的,银行的高管不会为了此事葬送自己的前程。(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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