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中有一个片段,是巩俐饰演的菊仙和段小楼举行婚礼,二人结婚成为夫妻,本来这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但是就在拍这场戏的前两天,巩俐的姐姐因为乳腺癌去世了,剧组给巩俐放了两天假,让她回去奔丧。等她赶回片场时,正好就拍结婚这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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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正常人来说,最亲爱的家人离开是很伤心的,但是剧组必须得拍这场戏,全剧组都在等她,不得已,她还是穿上婚纱,强装作的很高兴的样子,拍完了这场戏。

专业的演员是值得敬佩的,不论经历了怎样痛苦的事情,在片场就得暂时忘记那些事,按照角色的人物性格来演戏,这是专业演员的素养,也是行业的规矩,为他们点赞。

《霸王别姬能》能够成为当时甚至是当下依旧火热的电影,跟这帮专业的演员是分不开的。《霸王别姬》豆瓣评分9.6,碾压现在的大部分影片,现在的演员、导演很难拍出这么好的电影了

很多人不知道,电影《霸王别姬》的结局,并非原著小说结局,而是做了改编。

原著中程蝶衣没死,还娶了媳妇,多年后与段小楼在澡堂坦诚相见。这看似不错的结局,却正是作者的残忍之处。

电影中程蝶衣是个骄傲得要命的人。他和菊仙争霸王,却又不屑和她争,因为他坚信自己是虞姬,霸王就该属于虞姬。所以他懒得争风吃醋,对菊仙更多的是漠然。

书中的程蝶衣要俗气得多,也市井得多。他和菊仙争段小楼,也和菊仙犹如市井妇人般争吵,每天都为鸡毛蒜皮的事挑衅对方,嘲讽对方,好像在口舌之争上取胜,就能真正赢得那个人的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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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中程蝶衣是一个美到极致的人。虞姬痴恋霸王一生,到头来发现不过是黄粱一梦。蝶衣挥剑自刎,结束了他这身不由己的一生,也结束了这场灿烂的悲剧,实现自己的终生美丽。

小说里的程蝶衣,现实得很,也惜命得很。他苟且地活着,不仅活着,还接受政策,娶了媳妇。是啊,信仰都可以抛弃,性向也没什么不能妥协的,活着才最重要。

虞姬和霸王的故事,对于程蝶衣已成过往。他自己不想再提,也害怕别人记得,仿佛那是一段极其见不得光的经历,最好谁都不要再记起,毕竟我已经“改过自新”,不是吗?

书中的程蝶衣作为艺术指导,在香港与段小楼重逢,两人在澡堂坦诚相见。此时的程蝶衣,风烛残年,老态龙钟,心中早已没了当年的火苗,于是两人匆匆数语后分别,从此各奔西东。

电影中的程蝶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结局。他既骄傲,又美丽,让他屈服现实,向信仰妥协,那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所以,原著的结局虽是“生”,却正是作者李碧华的残忍之处;电影的结局虽是“死”,却恰恰是导演陈凯歌的慈悲之处。毕竟,生活可比戏台要残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