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一审法院依法审判后,无论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如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均可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上诉,案件经过二审法院审理后即告终结。但并非所有的案件原被告双方都可以上诉,具体哪些案件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立即生效,原被告双方均无权上诉呢?具体内容如

一、经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其作出的一审判决一审终审,原被告双方对最高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均无权上诉,也无处可上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两种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最高院任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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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调解结案的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方起诉后,应当依法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应当依法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原被告双方签收后立即生效。原被告双方不得再就调解书相关内容上诉。

三、法院适用裁定审结的案件

多数人认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依法审理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实践并非如此,部分案件法院采用的裁定。通常判决仅用于处理实体问题,而裁定通常主要是用于处理程序问题和小部分的实体问题。一个案件通常只有一份生效的判决文书,但可以有多份生效的裁定书。通常判决书可以上诉,但裁定书已经作出立即生效,不得上诉,但以下三类裁定书可以上诉;(一)裁定不予受理;(二)裁定驳回起诉;(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四、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一审二审处理的民事争议案件,而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是非诉案件,所以一审终审,原被告双方均无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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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小额诉讼程序是指由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标的额为当地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案件所适用的审理程序。因该类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所以一审终审,原被告双方均无权上诉。

六、关于婚姻效力的案件

关于婚姻效力的案件是指婚姻关系有效无效的案件,不包括婚姻案件解除的案件。例如张某起诉李某离婚,经法院审理,发现张某和李某是表兄妹关系,遂依法判决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无效,此案因属于婚姻关系效力的案件,判决已经做出立即生效,张某李某均无权上诉。又例,赵某起诉陈某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赵某陈某解除婚姻关系,此案不属于婚姻效力的案件,张某陈某如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均可向二审法院上诉。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