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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着时间的迁移,特别是最近几年以来,在网络上出现了这样一种群体,他们认为李自成不过是一个沽名钓誉、十恶不赦的流寇,是喜好虐杀的杀人狂,是勾结外敌颠覆华夏的民族罪人,这实在让人觉得不可理喻。不仅如此,还有些更加可恶的人,他们似乎觉得这样还不过瘾,于是他们千方百计的从野史、小说中抠字眼,将李自成污蔑成一个喜欢吃人的“食人魔”。

根据曹去晶的小说《姑妄言》记载,李自成率军攻克洛阳之后,将万历帝最疼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杀害并煮着吃了。下面是这本小说的原文:

“福王见了自成,词色悚怖,泥首乞命。李自成纵横肆恶,数责其罪。傍有一个贼将,抚王肌,垂涎叫道:‘这样一块好肉,大王何不杀而食之?’自成点首,那贼遂将福王杀了,称重三百六十斤。脔分肢割,与囿中之鹿同烹,列贼胪食,谓之福禄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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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大意就是,福王见到李自成害怕的要死。李自成大骂福王,并诉说他的罪恶,这时旁边的一员贼将建议李自成将福王杀死吃掉。李自成便将福王杀死,将这360斤肉和鹿煮在一起,分而食之,称为“福禄宴”。

除此之外,野史《鹿樵纪闻》中也有相应的记载: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在这些版本各异的野史、小说中,都对李自成烹食福王这一事表现得板上钉钉,就似亲眼所见。然而在清人编写的正史《明史》中,福王得死并不似野史与小说描述的那样。

据《明史·卷一百二十·列传第八·诸王五》记载:

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

按照这段记载看来,福王是被李自成直接杀害,之后还有福王的奴仆为福王收尸,足以说明并没有“福禄宴”这一回事。但我想,可能会有人说这是胜利者书写的史书(李自成也不是胜利者啊),不足为信,李自成肯定还是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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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块石碑上,不仅记载了李自成攻克洛阳城的日期,还记载了重金募兵的抵抗行为,以及福王朱常洵死亡经过。

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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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些网络群体对李自成的攻击还不止如此,他们还说李自成是到处烧杀抢夺的流寇,害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然而实际上,李自成原本只是陕北一个普通的农民,后来做了边卒,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李自成的起义正是如此;李自成也不是一个流寇,他已经做好了争霸天下的准备,一直追求建立稳固的根据地,建立王图霸业,在这一点上他实际与朱元璋没什么区别,不同的是朱元璋成功了,李自成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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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说李自成是华夏民族罪人的人,在本人看来无疑是可笑的。在明朝灭亡前夕,关外的皇太极曾经派人联系李自成,相约一起夹攻大明,结果被李自成断然拒绝。明朝灭亡后,李自成招降吴三桂,谁知道吴三桂与满人勾结,里应外合,在山海关对李自成进行夹击,导致李自成精锐损失大半,之后清军进入北京,李自成率领残部始终抵抗,最终在九宫山身亡。李自成死后,他的余部继续坚持抗清20多年。可以说,李自成和他的起义军,一生都在为了正义所战,前期为了百姓而战,后期则是为了民族而战,足以算得上是辉煌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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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每多屠狗辈”,在明末,史可法、李自成、李定国等出身低微的人尚且能够以自身之血,怒溅轩辕,展现汉人的骨气,而那些书香门第、达官贵人却甘心俯首称臣,剃发易服,成为满清的奴才。对于奴才,这些网络历史发明家却能够对他们进行不断洗白,而对于有骨气的英雄,这些人却不断找寻着他们的黑料。犹记得从前,汉武帝是大帝,隋炀帝是暴君,李自成是英雄,秦桧是奸臣;而现在汉武帝成为了昏君,隋炀帝成了千古一帝,李自成成了无恶不作的流寇,秦桧正在不断被人洗白。这一切,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