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兵

12月17日,记者从深交所网站获悉,因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存在违规行为,深交所决定对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深交所网站信息显示,经查明,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6月10日期间,飞马投资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其持有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飞马”)股票合计17,938,434股,占*ST飞马股本的1.09%,涉及金额6,216.02万元。飞马投资未能在上述减持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飞马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飞马投资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据悉,飞马投资为上市公司*ST飞马的控股股东,而除了飞马投资被深交所通报批评外,*ST飞马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也颇受相关投资者关注。

2019年3月28日盘后,飞马国际(即如今的“*ST飞马”)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受此突发利空影响,在3月29日上证指数上涨95.82点,涨幅达到3.20%,创出3月份当月最大涨幅的背景下,飞马国际当日直接低开,收盘跌幅5.72%,报价3.46元。

目前,上述案件正处于调查阶段,最终结论将以证监会的官方认定为准。记者经咨询证券维权律师了解,一旦*ST飞马因此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3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飞马,并在2019年3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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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经查询获悉,*ST飞马成立于1998年7月9日,于2008年1月30日上市,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综合供应链服务、煤炭供应链服务、塑化供应链服务和有色金属供应链服务。10月30日,*ST飞马披露的2019年度三季报显示,公司在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同比下降9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64亿元,同比下降543.29%。

经营数据大幅下滑之余,*ST飞马在二级市场的股价走势同样难有持续性。目前看,在此前的连续下跌后,*ST飞马横盘整理已约半年,短线难言强势。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在*ST飞马股价并非强势,公司基本面又暂无较大改观的基础上,相关投资者后市或应谨慎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