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网易法院频道栏目《案理说》第七十一期。

2019年12月6日晚,一篇名为《曝光!上海财大会计学院已婚知名教授钱F胜在校园里公然将女学生锁进车内性骚扰》的网帖引发热议。发帖女生称自己于2019年6月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正式录取为会计硕士后,被任课教师钱F胜教授,“以讲题为由把我骗到车里,将我锁在车内实施性骚扰,整个过程就发生在上海财中山北一路校区校园内。”该贴描述了11月16日晚,自己“在车内被性骚扰”的过程,并附上部分聊天记录截图与录音。

当天晚上,上海财经大学就此作出回应,称校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工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该教授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罪名?

钱教授是在加了受害女生微信后,与受害者一直暧昧聊天。事件发生于11月16日晚间,该教授授课完毕,受害者因为有几个问题没弄明白,钱教授表示时间太晚了,把车开过来在车上解释,顺便送受害者去校门口。此时,女生坐在钱教授SUV车的副驾驶,汽车开进一条无人经过的小路,并熄灭了车灯,对举报人做出性骚扰行为。其中女生有一段描述可以确认钱教授是猥亵行为无疑,女生说钱教授把手指放进女生下体,并且粗暴乱动。女生在逃脱后,在朋友指导下,微信进行取证该教授性骚扰行径。

在笔者看来,钱教授的行为目前可以确认为强制猥亵,以及“强奸罪”。

钱教授的行为公然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事项准则》,该规定表示: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执导意见》。

12月9日,上海财大官微发布通报称,经查证钱教授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钱教授开除处分,并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撤销其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他名下的30多家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他也一并辞去,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而对于钱教授是否犯罪,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何能断定行为属于强制猥亵?

在本案中,女生有对钱某的强制猥亵行为进行录音,钱某在录音中表示“你就把我当家里人吧,好不好?当家里人,就是哥哥。把我当恋人吧。我们这个年龄,这种技能都很少了......”等证据,可以推断出钱教授属于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属于被性骚扰的行列,骚扰指带的是”扰乱他人,使之不得安宁“,性骚扰是指在性方面对他人进行骚扰,使得他人蒙受屈辱。而钱某的行为使得受害人的心理受到极大伤害。性骚扰具体方式包括:肢体上的故意触碰、口头电话等语言上的性挑逗或暗示、胁迫发生性行为(钱某强制用手至触碰受害人下体,并粗暴乱动)等。所以,除非是获得对方首肯,否则私自用手指等触碰他人身体隐私部位都属于性骚扰行为。

但是性骚扰不属于法律概念,法律概念中只有侮辱、猥亵、及强奸。而性骚扰更接近于侮辱、猥亵及比此程度更轻的行为。根据目前提供的线索来看,钱某案子被定义为强制猥亵罪的可能性极高。钱某在实施猥亵行为中对话存有:“我要你”、“我想得到你”类似的话,足以证明他对对方有发生性关系或者强制猥亵的意识,而且判断猥亵罪还有一个标准,即带着猥亵的目的实施猥亵行为。

另外,我国《刑法》规定: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何可以断定强制猥亵罪,而非强奸罪?

强奸罪需要一个前提,发生性侵行为。性侵的完整表述是性侵犯从程度上来说要比性骚扰严重得多。但是性侵也不属于法律概念,性侵指带强奸。强奸罪中存在强奸未遂、强奸既遂两种说法。强奸未遂构成强制猥亵罪,强奸罪认可强奸既遂的说法,即“插入说”。也就是说男性生殖器插入女方生殖器才为既遂,所以,强奸概念等同于强行性交。所以,强奸罪需要有一个既定事实为强行性交。

大学之间这种暗箱操作,为了考试等目的发生性行为其实已经屡见不鲜,这种双方抱有交易目的、自愿意志发生的性关系并不是犯罪。受害人既然选择报警且发帖,则一定是违背了受害人意志,属于强制猥亵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中罪疑唯轻原则(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如若无直接证据证明钱某与受害人之间有发生强奸行径,则钱某被认定为猥亵罪的几率较大。

钱教授的事件还在调查中,笔者也如大家一样对于结果等待中。希望这类行为尽早被绳之以法,能够警告恐吓住那些蠢蠢欲动的心灵,还校园一片洁净的天空。

作者:李天然

本文系网易独家约稿,享有独家版权授权,任何第三方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