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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修订的法官法
收到任命书,
换上法袍,
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终于完成了小时候的梦想,
成为了一名守护正义的中国法官。
等、等、等、等,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
新修订的法官法规定的这些事儿可得先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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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选派获批准,你可以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协助开展实践性教学和研究工作。
但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在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兼任职务,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兼任职务,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也是不被允许的。
同时,新修订的法官法对回避的规定更为严格!
如果你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同为法官,又恰巧在同一法院,那么你们将不能同时担任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不能同时担任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不能同时担任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若你们不巧在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任职,将不能同时担任院长、副院长。
如果你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设立人,而这个律所又恰巧在你所任职法院辖区内,记得自行申请回避。
如果你的配偶、父母、子女又恰巧在你所任职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记得自行申请回避。
怎么样,这些重点都划好了嘛?
新修订的法官法的其他事儿,我们下期接着聊~~~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策划:赵刚 | 文案:王菁 | 原画:张雨薇 | 动画:赵艺璇 | 配音: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