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体制,并不是因为它不好,而是在个人的价值选择中,它刚好不适合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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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谈典看法

前不久,我人生第一次换工作成功。从提出申请到拿到批准文件,耗时一个月。

在工作的第十个年头,我做出了人生的一个重大决定:辞去法官。 一如我十年前去考公务员般义无反顾。 也许有人会问,甚至带着一种嘲讽和不解: 挤破头去考,到头来又辞,何必呢? 其实,我想说的是,你过往的任何经历,都是你余生限量版的财富。 离开体制,不是因为它不好,而是每个人的人生都需要恰如其分地呈现与绽放。 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 人常说,“十年磨一剑”。 十年前,学了四年汉语言文学的我,即将大学毕业。 身边的同学要么选择本专业考研继续深造,要么选择进入专业对口的学校去做老师,而我则走上了不同的路: 一个中文专业的师范生,立志要从事跨专业的法律工作。 最终,我考上了公务员,进入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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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梦想律师,却成为法官

在这样一个什么都追求“短平快”的时代,梦想其实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拥有的奢侈品。

记得很小的时候,老师问我的梦想是什么,我脱口而出“大律师”。

至于为什么在律师前面要加一个“大”字,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要做不一般的律师吧。

而我读大学时并没有选法学专业,与自己的梦想似乎渐行渐远。

2007年七、八月份,我还在上大二,当时应聘了一个小培训机构的兼职工作,月薪300元,工作内容是在学生公寓区附近张贴宣传海报。

但我尽心尽力做了一个月后,却被告知只能拿到150元,原因是他们“发现”我工作没做好。

我当时觉得很委屈,在多次去找他们讨回公道被拒后,我愤怒地拍着桌子骂这个公司的老板“要做事先做人”。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感到出离愤怒,却孤立无援,第一次感受到被这样欺负却无法保护自己。

不过,我没有因此放弃。在自己上网搜索,在向老师求助后,我拨通了当时那个培训机构所在区的劳动局的投诉电话。

接着,我被层层转到了社区,一位居委会大妈带着我,找上了培训机构的门。

我当时犹如抓到了救命稻草,激动地认为,一定要相信法律的力量。

但事实证明,我还是——too young , too simple。

居委会大妈最后只帮我多要了50块钱。

那件事后,我体会颇深:居委会大妈不是法律,我的委屈和愤怒也不是证据。而当时的我,只能选择“服判息诉”。在我不知道的世界里,还有多少人和我有过同样的遭遇呢?

后来,在公务员面试中,主考官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考法院?

我给考官们讲了上面这个故事,然后用一句话总结了我的答案:我想用法律,去保护弱者。

可是当时的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0 2 在成为法官之后

这是一个不缺梦想的时代,而长期主义才是证明自己的“秘密武器”。

2009年7月20日,我正式到法院报到。那是我人生第一次走进法院的大门。

眼前这栋楼虽然才6层高,但大楼正面数十级宽敞的阶梯,大门两侧雄伟的大理石柱子,以及头顶正上方耀眼的国徽,一种庄严和神圣,瞬间从脚底升到发尖,让我的心跳加速。

最初在法院的5个月时间,我的身 份是实习生。

如果没经历过,你可能不知道,在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通过后,基本上你就是“准公务员”了。接下来还有政审和录用公示,公示完毕后才能下发正式文件,有了那个文件,你才是真正的公务员。

所以,虽然法院通知我去报到了,但事实上,当时体检才结束,还没开始政审。不过为了缓解人员紧缺的情况,按照他们的“惯例”,会先通知“准公务员”以实习生的身份去“熟悉工作”,这段时间没有工资,但会适当发放一些补贴。

那5个月里,法院每个月给我发600元补贴,并给我提供了一间宿舍暂住。

在民一庭做了三个月的书记员之后,我被调到了研究室,工作内容也变成了写材料。

不过,私下也有人悄悄告诉我:当初你这个岗位是专门为研究室招的,到了研究室离领导近,以后被提拔的可能性大。

我问自己:如果想去做“领导”,我考法院干嘛呢? 到了研究室后,是陷在文字材料里,还是坚守初心?

在研究室的近10年之间,我先后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研究室负责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又被遴选为员额法官,期间还多次有机会调入上级单位工作;我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2次,受到国家、省、市、区等各级表彰奖励20余次,在各级刊物及新闻媒体发表文章稿件数百篇。

我终于当上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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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希望跳出舒适圈的我

在通往梦想的路上,你必然会经历自我怀疑,但,殊途同归。

在我辞职之前,很多人劝我:你现在的工作很不错啊,有身份、有地位,工资待遇也不差,干嘛放着舒舒服服的日子不过,出去冒风险?

可能在很多人眼里,一份稳定而体面的工作,是“人生赢家”的标配。 但于我而言,恰恰是想跳出的“舒适圈”。

也许你要说我“矫情”:前面信誓旦旦地在说梦想,员额法官当上了,名誉和荣誉也算双收了,现在却来说要跳出“舒适圈”,是好日子过惯了要“忆苦思甜”?还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

事实上,十年的法院职业生涯,让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梦想。 和一群法官共事,并且自己也如愿成了一名人民法官,这不是自己一直追求的梦想吗?

但梦想毕竟是“美梦”加“幻想”,跟现实还是有差距的。

到研究室的最初两三年,我的工作只是撰写各种宣传、文秘材料,类似于一般的办公室文秘工作,工作很饱和。我只能用业余时间看法律书籍,准备司法考试。

而在这期间,我曾经单纯地认为,只要我努力工作,就会得到肯定。 但慢慢地我发现,我得到的认可,只是领导口头的表扬,而真正的荣誉,却揣进了别人的口袋。

第一次,我的心态在现实面前开始发生位移,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价值和梦想。

而这个时候,一位领导让我明白“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道理:人的价值,不在于把名字写在荣誉证书上,而是它能让你走多远。

两三年后,我成为我所在法院最年轻的中层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成功做到了“让自己的价值没人能取代”。

0 4 在法院,我看清现实

当你的指尖有幸触及梦想,你该做的不是抓住不放,而是随它一起飞翔。

在研究室的第一年,我准备了大半年司法考试,到考试那两天却因为和工作冲突,放弃了;第二年,排除万难,终于参加了考试,通过了。

接着就是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和实习(实习期仍然做原来的工作),再到各种程序走完,手续办好,任命助理审判员,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再后来,员额制改革,我通过遴选成为法官。

坐在审判台上,当法槌敲响的那一刻,那种神圣和荣耀,是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 更重要的是,“梦想成真”带给我的不仅仅只有惊喜和满足,而是多了一种使命感。

这种使命感,随着办理的案件的增多,而变得愈发强烈。

曾经,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原告方的举证和陈述,认为自己“赢定了”的被告,在庭审中几次情绪失控。因为在他眼里,虽然协议中是那么写的,但双方当时口头说的是另一回事。原告看似“阴险狡诈”,但是证据合法有效;被告所言“可以用人格担保”,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作为居中裁判的法官,我是结合查明的事实证据下判,还是采信被告的真诚,去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老百姓打官司,认的是“理”,认为有理就能赢,但真正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光有理是不行的。就像本案的被告,我可以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也能对他的愤怒和无奈感同身受,但在法庭上,我只能判他败诉。

我能告诉他的,正如我十年前告诉自己的:善良不是法律,愤怒和发誓也不是证据。

而在我办理的案件中,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我开始更加深入地思考:法官这份职业,对于我而言的价值是什么?是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实施,还是去帮助真正的利益受损者?

答案无疑是前者。法律和惩奸除恶有时候是两码事。

另一方面,由于工作安排,我无法像一般的法官那样,专职做审判。在研究室这样的“综合业务部门”,我的办案量是有限的,因为各种报告、讲话稿、方案文件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成了一名“兼职法官”。

不过,这样的工作经历,却给我打开了另一片天地。

0 5 新的领域,新的尝试

都说鱼的记忆只有7秒,而只有人才会对一些事情念念不忘。

在近10年从事法院宣传工作的过程中,我不断尝试和琢磨着,该怎么去讲普通人都能听懂的法律语言?该如何去把我的工作更加务实化?

因为我不想把每次外出普法宣传做成“摆摊任务”,不想把每篇提供给媒体的宣传稿件写成公文。 我不愿把自己放在大家看起来都“高高在上”的位置,却做着丝毫感觉不到价值的事情。

2014年底,在微信公众号越来越火的时候,在研究了全国寥寥无几的法院公众号只做简单信息推送的情况后,基于多年宣传工作的感悟,我很坚决地告诉自己:我要做一个微信诉讼服务平台,要把法律知识讲成最有趣的故事,要把咨询、立案、领传票、找法官等在法院的人看来很简单,对打官司的老百姓来说非常繁琐却特别重要的事情,统统搬到微信上来办。

很快,一个只做原创趣味性普法的法院公众号,一个可以在线咨询法官、可以预约立案、可以领传票的微信诉讼服务平台上线了。

但这只是个初级版的“架子”。

之所以说它是“初级版”,原因在于,这个平台,我虽然经过多方调研和论证,拟定了一整套内部流程和工作制度,但所有功能的实现,是我夜以继日利用各种功能和插件“组装”起来的,本质上还是一个“概念版”。

很快,各大新闻媒体纷纷介入报道,我也成了全省法院系统的“红人”。 因此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和成就。

但最让我欣慰的,还是有当事人通过我做出来的微信平台,享受到极大的便利和快捷时,对法院工作的赞赏。

那时我觉得,所有熬过的夜,都值!

而即便来考察学习的单位络绎不绝,甚至也被上级主要领导关注到,但我的公号和平台发展的并不顺利: 我想把这样的平台优化升级,成熟后能在更多的法院使用,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信息技术给打官司带来的便利。

但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无法得到财力和技术支持。因为我的这一“探索和尝试”在一些人看来,已经用最低的成本获得了“成绩”,干嘛还要“浪费钱”?毕竟经费紧张。

就这样,我成了名副其实的“墙内开花墙外香”,这个“项目”,夭折了。

而在两三年后,越来越多的法院推出了智慧法院项目,通过微信立案、领传票、查案件进展等,都像雨后春笋一样面世了。

而我的“概念版”,还躺在2016年1月6日第x版的人民法院报和早已无人维护后台的服务号上。

但我不甘心。

0 6 离开体制,是我的选择

决定了,就 出发吧。

进入法院工作的这10年来,遇到了很多优秀的人。他们或是某业务领域的审判专家,或是某个单位的岗位能手,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优秀的品质和令人尊敬的拼搏。

但同时,我也彷佛看到了自己的余生。

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或许我能有幸做个副院长甚至院长,当个荣耀的大法官;或者像一些到政府部门的前辈们一样,熬过了最艰辛的岁月,可以主政一方。光鲜亮丽。

可是,然后呢?做了副院长、院长或者主政了一方之后呢?

现实告诉我,熬过了那段最艰辛的岁月,还有另一段更艰辛的日子,因为你得“在其位谋其政”。

当然,我说这话不是因为怕吃苦,而是要看个人真正的价值追求是什么。

曾经为了攻克微信诉讼服务平台创建过程中的难题,我经常废寝忘食、日夜兼程,一个人的团队挑灯夜战,仍旧不亦乐乎。

当然,我也可以选择不吃苦。 身边除了那些优秀的、奋战在一线的人,还有一些人选择了“与世无争”,安安稳稳的过小日子,“只要不犯错误”,舒适的日子可以持续到退休,退休后,又可以开启另一段安稳舒适。

终于有一天,我顿悟了:所谓体制内,越是这样的“优越感”,越容易让人迷失方向;越是安逸舒适的环境,就越容易产生“温水煮青蛙”的惶恐。

我问自己:这是我想要的工作和生活吗?

有一天晚上加完班,在电梯处遇到了一位庭长。我问他这么晚了还来单位干什么,他说“来加班,白天开庭没时间写判决书,下班还要回去先看下孩子,这会儿才能抽出身来。”言语中透露出疲惫和无奈。

作为一名80后的庭长,在法庭中高高在上,庄严神圣,但头发已经开始大面积发白了,他给我说的最多的就是“心累”。

还有一次,我去参加新浪微博组织的法律创新影响力大会。活动中,认识很多优秀的法律从业者,见识到很多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推出的法律服务产品和项目,瞬间觉得,我所引以为傲的“项目”,被秒到了渣。

不过,我天生不是一个只想躺在“功劳簿”上坐吃山空的人,更不是愿意服输的人。

几年的法律自媒体经历,让我意识到,在舆论场上,想不挨骂是个技术活儿,但没有天生的“杠精”,每个人本来都有一颗温暖的心。

我想要,并坚信自己可以,再做出一个像微信诉讼服务平台那样让更多人受益的东西,在这个变革的时代,去开创法律服务的新天地,用法律,用互联网,去帮助那些因为种种原因而保护不了自己的普通人,去温暖那颗本来就柔软的心。

也许到那个时候,我可以不用理会任何经费问题,不用把头发都熬白了还过着一眼能望到头的生活,不用在做任何事情先看别人的眼色。

那样才叫真的活出本我。

事实证明,当你动了心,一切就真的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跳出舒适圈”成了一根“救命稻草”——离开体制,去创业!

于是,在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中,我提交了辞职申请,并且成功“裸辞”。

离开体制,并不是因为它不好,而是在个人的价值选择中,它刚好不适合我而已。 但我无比感谢这10年的法院职业经历,它让我的价值观更加完善,也让我的人生更加圆满。

终于,我又奔赴在实现梦想的路上了。

本期编辑 |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