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768天,章莹颖遇害案终于有结果了。但,这恐怕无法告慰她的在天之灵,犯罪者虽已伏法,已经供认不讳,但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下他不用付出等同的代价,恶魔会一直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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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案件审判过程,杀人犯克里斯滕森细致地描述了他强暴并杀害害章莹颖的过程:他掐住章莹颖的脖子长达10分钟,发现竟然还没有断气后,又用棒球击打她的头部,因为无法判断是否已经死了,还用刀捅了她的脖子。“她居然还活着”!尽管章莹颖凭着顽强的毅力与凶手殊死抗争,但最后还是被克里斯滕森斩首,结束了生命。

据法官称,克里斯滕森对此毫无悔意,并且拒绝作出道歉。而他至审批结束也没有交代章莹颖遗体的下落!

不知道有多少父母在听到女儿被如此折磨对待能够容忍杀人者苟活于世。但陪审团却未就死刑问题达成一致,使罪犯逃过死刑!尽管在此之前克里斯滕森细致地研究过关于绑架、强奸之类的帖子,尽管他称章莹颖是第13个,尽管他是故意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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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会有人吐槽国内的法律有这样那样的漏洞,并借此鼓吹国外的制度有多完善,等等。现在看到了吗?一个原本应该被钉在死神柱上的凶手,眼睁睁看着他微笑着离开!那句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显得有些讽刺。他们赤裸裸地保护者凶手的人权,却因此无视了死者本该拥有的人权。这时候才会有人假设,如果是在中国……

可惜没有如果,作为观众的我们看着罪犯的笑容只会愤愤不平,而章莹颖的父母将会一辈子带着不能为女儿伸张正义的遗憾。以章莹颖男友的话作为结尾:判决结果像是鼓励犯罪,我永远无法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