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是父亲节,但庄程(化名)却在自己的节日当天遭遇“灭顶之灾”。6月16日凌晨5点,深圳高空坠窗砸伤的男童因抢救无效永远离开。事情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讨论,目前,相关部门仍在调查事情起因,并进行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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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霹雳!坠落窗户砸中深圳男童

6月13日,深圳市御景华城小区一住宅楼的玻璃窗意外坠落,一名5岁男童当时正在始发地经过,不料坠落窗体直接砸中男童。在进行了长达3天的抢救后,男童最终因抢救无效,于16日凌晨5点离世。

据深圳儿童医院发布的通报,去世男童庄某,13日因“高空坠物砸伤后4小时,心肺复苏后3小时余”转入深圳市儿童医院重症医学科。入院后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患儿手术后始终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并出现尿崩症等一系列并发症。6月15日,男童因抢救无效死,年仅5岁1个月。

男童去世后第二天(6月16日),御景华城管理处发声回应,称与业主租户共同垫付了受伤男童的全部医疗救治费用,共计8.5万余元。

深圳市民自发祭奠被砸离世男童,献花点蜡烛

男童遭遇意外后,御景华城小区的居民自发捐款,并组织了集体送别男童的仪式。

6月16日晚,该小区约600名居民手捧鲜花和蜡烛在路边祭奠去世男童。前来参加祭奠仪式的市民和业主心情极为沉痛,他们有序的排成队列为男孩送别最后一程,场面让人动容。

在为去世男童惋惜的同时,也为小区的安全担忧,自己走在小区内或带着孩子玩耍都会出现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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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家长想要二胎,但却遭遇难题

遭遇了如此意外,男童的父母必是最为伤心的人。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开放,男童父母曾想过生二胎来弥补内心的创伤,但孩子的母亲却因身体原因遭遇难题。

据了解,孩子的母亲在生育男童时,因为身体原因,受孕和生产的过程都非常不容易,全家都很疼爱这个孩子。因此在遭遇如此严重的打击后想生育二胎,身体原因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修补内心的创伤。

男童母亲一度昏厥,政府提供心理疏导

男童离世后,孩子的妈妈极度悲伤,层一度昏厥,男童的父亲也无法承受突如其来的打击,但必须硬撑着照顾孩子的母亲。据了解,目前已有心理医生介入,对孩子的母亲进行犀利疏导,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接下来的时间,心理医生将继续跟进,对孩子的家长进行心理疏导,为他们提供帮助,扶持他们度过这道难关。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两年内高空坠物多达数十起

深圳男童被高空坠物砸伤离世后,福田区住建局立即派出督导小组前往事发地御景华城小区进行检查,并督促物业对小区所有住户的窗户、阳台灯进行详细排查。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这些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转化为一起伤人事件。2017年6月以来,仅媒体公开报道的重庆高空坠物事件就多达数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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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教训能否拦住高空坠物,一颗鸡蛋足以致死

高空坠物事件屡次出现,从高空坠下的物体也是五花八门。但无论是什么,后果往往都是一出悲剧。

用一串钥匙狠狠砸向一块8毫米厚的玻璃板,玻璃板无动于衷。但如果将钥匙从30米的高空抛下,情况会是怎样呢?

根据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人头顶砸出个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30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法律裁定:高空坠物相关法规仍需健全

在深圳,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悲剧,不是第一次发生。13年前,南山也曾发生过一起高空坠物砸死孩童的事件。

●2006年5月31日

南山区向南小学四年级学生钟小雨(化名)在放学途中,被好来居大厦坠落的一块玻璃砸中头部,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年仅10岁。案件发生后,南山警方展开了长达数月的调查,最终仍无线索。

●2006年7月

钟小雨父母委托律师,将事发地点一侧二楼以上的73名业主(其中一名业主有两套房,共74户)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74名被告共同承担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

●2006年7月27日

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并初步定于2006年9月12日开庭审理。不过,由于涉案被告数量较多,加上许多业主将房屋出租无法直接送达,案件的开庭被迫延迟。

●2007年12月20日上午

好来居案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8年3月18日

南山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物业公司承担30%的责任,并驳回了原告对73名业主的诉求。一审判决后,作为原、被告的钟小雨父母及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均表示不服,分别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2009年2月25日

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二审。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钟小雨父母的代理律师均出庭参加诉讼,34名业主委托的律师及2名业主也到庭应诉。

●2010年6月10日

深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南山法院的一审判决,由好来居大厦北侧的73名业主每户补偿4000元,总计29.6万元(按74户赔偿)。好来居的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高空坠物要提前预防,物业加强宣传和不定期检查

如今回到13年前事发地,发现如今该小区已采取了不少措施,预防此类事故再度发生。

好来居小区朝向南山大道和海德二路的两个外立面,都在二楼处加宽了往外延伸的防护栏,目测有1米多宽,属钢架结构。

“这些钢架是2011年的时候加上去的,装上后我就没再听闻楼上掉东西下来了。”好来居小区靠海德二路一楼店面的经营者王先生说说道。

随着时代的进步,高空坠物悲剧时有发生,为了每个人的安全,对别人负责,更是对自身负责,希望各部门加强管理,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