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凭借《战狼》到达自己的事业巅峰,斩获了第34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男主角、第十七届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男演员等诸多奖项,但是吴京火了以后也被很多人拿来蹭热点甚至过度消费,但如今法治社会之下,触碰法律底线必定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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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丨战狼2

2017年8月8日,信而富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如果吴京没有贷款8000万,战狼2还能成功吗?》的文章,该文中使用吴京照片4张。文章概述了吴京为拍摄电影战狼2所付出的努力、抵押房产所承受的风险及电影成功后所取得的回报。

文章尾部表述:“如果你离梦想还差一步,信而富能帮你。梦想是孤独的旅程,总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时间和实力会证明一切。梦想的路上,信而富与你同行!”

文章尾部另有图片显示:“信而富 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XPF,入选2017胡润新金融50强,已累计撮合借款交易突破2000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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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了《吴京与上海信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原告照片,并通过描述原告贷款拍摄电影的成功经历来宣传被告的业务,该行为具有营利性,已经构成了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信而富在微信公号“信而富”上向原告吴京赔礼道歉。如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信而富公司承担;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上海信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京经济损失20000元、公证费333.33元,合计203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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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大家肖像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神圣且不可侵犯,大家在不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同时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与侵犯自己肖像权的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