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购最重要的参考就是“评价”了,买东西前总是要看看买家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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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让人看了就不想买的买家秀,或者毫无理由的差评,大多数卖家会选择“破财免灾”。

“满足您退、换的愿望请您删掉评价吧!”大多数买家都会乐意接受这个条件。

不过有一些差评背后的顾客,他们的目的,可不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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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钱就给你差评!

2017年4月,杜某等3人共谋利用恶意差评在淘宝上敲诈商家。3人分工明确,杜某挑选店铺和商品,然后将链接发给邱某。邱某购买收货后,直接给差评,待商家联系她后,她就将杜某的联系方式推给商家。此后,杜某与商家讨价还价,要求商家要么“花钱消灾”,要么“我让更多的人来给你差评”。邱某见有利可图,便拉着弟媳张某一起做。落网前,3人敲诈勒索了多个商家,每笔获利600至8800元不等,共计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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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安全部接到商家举报后,协助警方侦破此案。同年11月,海门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杜某等3人缓刑,并处罚金。

但此事并未结束。杜某等3人受到刑罚后,淘宝公司以恶意评价涉嫌侵权为由,将3人诉至海门法院。这起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于2018年1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淘宝公司辩称,杜某等3人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被敲诈的商家权益和淘宝对评价数据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更误导了消费者,破坏了良好的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淘宝网平台上的销量、评价等数据经过长期交易积累而形成,信用评价体系是淘宝网核心竞争利益,法院有理由相信该平台上的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决策过程中已养成对信用评价数据的依赖和习惯。3名被告以敲诈为目的对商家进行恶意差评,客观造成淘宝平台上相关数据的不真实,直接影响并破坏了其构建的信用评价体系,亦即损害了淘宝公司合法的民事权益。

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杜某等3人的行为损害了淘宝公司的合法民事权益,判决3人共同赔偿淘宝公司损失1元、合理支出2万元。

综上,海门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01.

以恶意差评手段获得利益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杜某、邱某珍、张某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要挟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海门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应予支持。

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杜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邱某珍、张某玲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均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杜某、邱某珍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玲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杜某、邱某珍主动退出赃款,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本院衡情对三被告人均予以从轻处罚。

02.

“一元赔偿”,意义何在?

“打1元官司并非为赔偿,更是为了警示差评师和教育公众,明确各方在电商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行为边界,为广大商家和消费者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表明,本案只是阿里打击恶意差评行为的第一步,未来还将联合受害商家共同起诉。

由于网上有海量商品信息,现在很多消费者网上购物选择商品时,都习惯先看看其他消费者的购物评价,信用评价系统便成为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参考之一;而恶意差评的存在,却会给原本客观呈现给消费者的评价内容造成污染,侵害了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针对恶意差评行为,近年来阿里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升级评价规则,如开放官方评价投诉平台,商家在受到恶意差评要挟的时候,可登录投诉平台提交不合理评价投诉。

此外,阿里也在协助配合执法机关对差评师予以打击。据阿里巴巴方面透露,自2017年开展打击恶意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阿里已经配合多地公安机关破获20余起利用恶意差评对商家进行敲诈的案件。

张译文表示,未来阿里还将联合受害商家共同起诉。据了解,目前阿里已经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了另一个被刑事处罚的差评师团伙。

“阿里坚持协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途径来打击像恶意差评这样的恶意行为。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为广大商家和消费者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真正实现让好人一路绿灯、让坏人寸步难行。”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说。

案号:(2017)苏0684刑初587号

来源丨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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